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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尝着我唯一的那道菜——意大利饺子——的工夫,我们神奇地滞留于对楚丝的观点的思考:艺术究其本质是思想甚于经验;也正是这点让她确信,艺术家应该在我们的社会中扮演根本性的角色,诗歌亦然——假设这两者不是同一样东西的话。至于政客么,他们的层次也就配跟路面齐平吧。

也许这就是我此行最迷人的关键性的一瞬吧。遗失在过去的那种气质——我曾经拥有的与庸常艺术决裂的姿态、几乎已被我遗忘的那种聚焦事物的方式——又逐渐回到了我身上。这就像重新找到了我最希望找到的自己,重新找到了潜藏于我内心中的真实。而这种真实的构建竟是缘起于几个最初的误会,许因如此,我开始在脑中列队回顾起过往诸多错误的认识,这一来,便忆起了我曾担当多年的所谓先锋,以及我渴望超越它矫情的决裂主义而梦想成为的那种先锋。

我记得,年方二十的我——肯定有点儿想一出是一出——特爱模仿菲利普·加瑞尔,当时,这位导演刚来巴塞罗那的加泰罗尼亚电影研究中心宣传过他的地下电影。他“忧郁青年”的外表和极端的艺术态度深深吸引了我。而今再看,那会儿,在这位同代人的悲伤形象里,连我自己都没发觉,最令我心驰神往的其实是他一言一行中透出的浪漫主义;事实上,虽然当时的我毫无意识,他就是浪漫主义本身,且还是它最纯粹的、最原始的、最初的版本。就在那段时期,那场运动——德国精神的一次奥德赛——培育起了第一批先锋(尽管他们还没有聚集到这个徽标之下,因为当时“先锋”一词还只有军事上的含义);是他们发明了我们现在意义上的文学,也掀起了史上第一波天才崇拜(天才,指的是那些让生命自由勃发,并因创造力而不断壮大的人)——向“狂飙突进(1)的天才们”掀起的一波声势浩大的崇拜。这些家伙乍一登场便宣告了先锋艺术(要到许多年后它才能正式获得这个名字)的到来:伦茨扮演着丑角;克林格尔吞了块生马肉以吸引观众们的眼球;考夫曼坐在公爵的桌子上,袒胸露腹,顶着头乱蓬蓬的长发,举着根硕大无比的多节权杖……而我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加瑞尔的继承者,加瑞尔又在不知不觉中传承了考夫曼他们的衣钵。可在那会儿,如果有人向我谈起克林格尔或是考夫曼,我一定会一头雾水,除了他们的头衔(“狂飙突进的天才”),我什么都不会懂……

正当我失神于这几位德国人在那个已经相当久远的年代所做出的先锋创举,楚丝突然问道,撇去赛格尔那个黑暗而独特的作品不谈,我还在文献展里看到了些什么。所幸我及时反应了过来。当然还看了好多,我道,因为从本质上说,我是来散步的,我将自己看成了文献展中的一名散策者。说到这儿,我又告诉她,此次受邀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的一次同样愉快的经历,那回,是巴塞尔书展通过伊维特·桑切兹请我去——我去了——担任官方散步员。而当我走在卡塞尔时——在我心中,它越来越像一座奇景遍地的庄园了——我感觉自己和《独地》中的主角如此相似:游荡者、无所事事的闲人、有流浪情结的漫步者、不知疲倦的访客;在那座山庄里,马夏·康特雷尔将他汇集的奇珍异宝一一展示给了希望看到它们的人。

我当然还参观了许许多多作品,我说,许许多多。我在所有这些作品里都找到了向我传递着非凡独创力的想法。透过于热令人印象深刻的“未耕”,我仿佛察觉到,只有游离于系统之外、远离画廊和博物馆的艺术,才可能是真正革新的、拿得出不一样的东西的艺术。我正计划着,我道,当晚就在那儿过夜,就在那个装置里,身边是腐殖土堆和那条单腿被漆成玫红色的西班牙狗。

很自然地,一听见我当夜的安排,楚丝从她唯一那道菜里撩起了脑袋;她上下打量着我,似想看看我的疯癫是不是真的。可我一点没疯。事实上,楚丝在那次访谈中(我在网上读到的那次)所说的话犹在我耳边:文献展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展览,它不只是让人看的,更是让人经历的。此次大展中的不少场景都凸显了这一点,皮埃尔·于热奉上的惊人作品便是其中之一。

我注意到,她说,你常常是真话玩笑话一起讲的。对,我道,但你把每句都当真话来看也不会错。

话已经放出去了:是夜,我将风餐露宿,与那座头顶蜂巢的雕像为伍。我已没有退路。实际上,我说出这话的目的就是要逼自己去做。而待晚餐结束、楚丝去到另一张桌子与她的朋友们同坐的当儿(她得盼了好久了吧),我就得将我的思想小屋迁进蛰伏于大地之片隅、却直面着自由的天空的“未耕”;这便是我向郊外的郊外的艺术(假设它存在)致敬的方式。

在一个我自认诡秘的装置里过夜该是个奇特的经历,而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想必会更加怪异。我见到自己幕天席地地站在那儿,追随着玫红色前腿的西班牙犬的运动,同时想到,罗伯特·瓦尔泽正是在这晚间时段坐热气球飞往了星与雪的深渊。我会害怕吗?我会看到什么?我会独自一人么?还是发现,暗夜中,有艺术郊外的郊外的世界的密谋者在那儿聚集?我会不会走出了好远,却见自己仍在原地?

楚丝不想把我今晚去和红腿小狗待上几小时的想法说成是个坏主意,她仅仅问了句,我看没看过斯科塞斯那部关于乔治·哈里森的纪录片《活在物质世界》。其中,她说,你能见到好些个思想小屋,尽管其目的是为了超觉静坐(2)。没看过,我道,可我在卡塞尔遇上了许多令人眼花缭乱的东西。我想着她会追问的,但实际并非如此。就跟若无其事地喝干了一盅伏特加似的,楚丝忽地抛下一个问题,也许是我最不希望她问的问题,因为我真没想好该怎么回答。

“差点忘了,你在中餐馆过得怎么样?”

我不仅脸色变了,整个脸都变了。我比任何时候更像比尼奥夫斯基。

幸运的是,我正准备跟她说些什么,却见她对我的回答也没多大兴趣。事实上,她侧过身子,专心跟她邻桌的友人们交换起了手势。而当她终于转回头来,迎面撞上了我那副百分百属于比尼奥夫斯基的表情,她得是捕捉到了我的困窘,决定对我仁慈以待,因为她话锋一转向我谈起了棕榈树上的吊床、椰子落地的声响、吉诺·波利的歌和泳衣和无人海滩,咸咸的微风和爱情故事和那——她道——永远躲藏在不可战胜的夏天的中心的东西。

* * *

(1)引自18世纪60年代晚期到18世纪80年代早期在德国文学和音乐创作领域的变革“狂飙突进运动”,是文艺形式从古典主义向浪漫主义过渡时的阶段。

(2)也称为“超脱性入静”,是禅修的一种手段,具体做法包括静坐、闭目,默念“字句”以排除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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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结束,我道了别,来到昏黑的约尔丹街;楚丝则继续留下陪她朋友。可我总觉她的眼睛有种特异功能,就跟望远镜似的,可以透视到饭店之外。要这样的话,她就一定在用她的千里眼从饭店里远程监控我,且她不见我原路返回是不肯善罢甘休的,必须看我钻进那条通往弗里德里希-艾伯特街的昏暗小巷。

刹那间,我想起了一位老友在他的新小说中向自己提出的疑问:表演是不是生活的唯一方法,而在被表演时生活是不是就少了些真实?这些问题在我走出饭店的一瞬飞进了我的脑海。在我想来这是因为街上空无一人,我在挺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被人眼看见,于是我便假想楚丝正用她的透视眼跟随我的脚步。我开始为楚丝表演起来——字面意思——就好像我万分确定她正在观察我的行动似的。可能只有这样我才不会感到那么孤独。我再次证实了那是个绝对的真理,人都说,我们必须感到有人在关注自己,否则就会觉得难以承受。

而在空旷的街道上为楚丝演出的当儿,我发觉,人在演戏时更容易体会到生命的张力:一切都似被赋予了更多的重要性,哪怕只是出于那种意识,即有谁正在追随着你于大舞台上的移动。因此,就跟贴近艺术而背弃世界一样,我忖量着,戏剧化我的生活、戏剧化我夜晚的步行,正是强化“活着”之感的方法之一、创造艺术的方法之一。

最初迈出饭店时我的演绎内容是佯装迟疑:我是从原路回去、重新踏上那条孤寂的暗巷好呢,还是取道捷径——饭店前方的那条同样通往弗里德里希-艾伯特街的亮堂的大路?

我模仿出的踟蹰并未持续太久,我当即就选中了那条有灯的路。而另外那个选项——原路返回——实在太过丢脸,仿佛在出演为防迷路而把面包糠扔在道上的小拇指。

我登上那条灯火灼烁的坡道;抵达弗里德里希-艾伯特街时,我拐向右边,预备在不几步后来到我在往程中路过的地方。可我没遇上它,反而撞见了格洛丽亚影院豁亮的大堂,这叫我傻了眼,慌了神,以为自己误入歧途了。我不是几小时前还在想这影院究竟在哪儿?我都踏破整个市中心了怎么还没看见它?原来它在这儿呢。而此刻的它又披上了一袭额外的风险:与奈奈的再度聚首。因为这就是我跟她相约午夜见面的地方,不过最可能的是她也不会来和我碰头。

那我来时在弗里德里希-艾伯特街看到的那些商铺想必还在前头了,于是我继续前行,将自带危险的格洛丽亚影院甩在身后。可我走了好一阵也没碰到来路上见到的任何一家铺子,最终只能得出了这么种印象:我踏入了儿时的恐怖,就似《小拇指》将它长长的阴影投射在了我成年后的夜路。

换句话说,我走丢了。我最终还是做出了那个艰难而屈辱的决定(至少在我看来是极其丢人的,而在那位用远视目镜盯着我的人眼中必定也是如此):哪儿来的回哪儿去,退回到约尔丹街饭店门前。而一旦到了那儿——这回我要唱着小拇指之歌——我就从头来过,沿之前那条胡同小径再往回返。

不几分钟后我又站到了饭店门口;虽说毫无必要,我还是凑到了窗前,想瞧瞧此时此刻的楚丝在饭店里做些什么。可想而知,她跟朋友们坐到了一道,给我的感觉是她又吃起了第二顿饭。所以这是双晚餐之夜咯,我心里嘀咕着。楚丝没看见我,但似乎她的一个朋友看到了,他至少做出了让我觉得他注意到我了的反应。以如此形貌——猫在窗边,鼻子贴着玻璃——被人发现可太尴尬了,我跳下门廊、直奔小径,为终于走上正道而感到庆幸。

我惊喜地发觉,“impulso”的第三种释义从未将我抛弃。我以夸张的演技穿过小街,仿佛相信,楚丝正津津有味地用她的透视异能观赏着我第二次返回酒店的尝试。然而,当我见两个年轻人一边热烈交谈着、一边从巷子内的某道门中窜了出来,我顿时意识到,还是先别演了吧,保命要紧。那俩陌生人,光凭他们的笑以及他们过度兴奋的状态,就值得引起我强烈的怀疑了。可他们快步经过,很快消失在了夜色里;两人全无恶意,手背在身后,乐的是他们自己的事情。然而即便如此,我还是认识到了手无寸铁走在世间的危险性,便修正了我为表演而活的志愿,不再演出我的独角戏了,而是集中于我此刻所做的事,设法别再迷路了。

我来到巷子尽头,重新踏上弗里德里希-艾伯特街。我一路下行,朝酒店走去,两旁终于是我熟悉的风景。除我以外,街上谁都没有,这可有点扫兴:我更希望可以遇上个至少能瞅我两眼的人。但我依然快乐。儿时的惧怕已然弭散,格林兄弟伟大的《小拇指》亦随之远去,尽管我的身体疲惫不堪,精神的助推仍能让我双腿直立;这股气力是如此之强,以至于路过酒店门口时,我并未停步,而是继续朝弗里德里希广场的方向走了下去。十五分钟后,我怀着宁静祥和的心情穿过了它,当我途经由霍斯特·霍海赛尔创作的、先前由犹太人阿什洛特出资建造的大喷泉的复制品时更是如此。我踩着闲逛的节奏,好让自己无所顾忌地深入到卡哨尔公园中,这会儿已经算不上人山人海了,可还是有不少散步者。

我尽可能地给自己鼓劲,心想,我正在迈向人生中的一次空前的体验,可我还是一次次地质问自己:哪怕还有股颇为强大的精神力在推动着我,我愣是不回酒店休息的举动是不是也太过乖张了?

而选择去整个公园中最污浊的角落朝圣也是有点稀奇。污浊?也许吧。但我总觉得,于热的作品是本届文献展的巅峰之一。这组装置的其中一个优点就是难以被单次参观所穷尽,它同时也欢迎人们对它进行各种各样的解读。经过初次拜访,人总会对它在动与不动之间取得的奇妙和谐留下记忆。这或许也就是我希望在那儿看到的东西。这块地方的神秘必定没有尽头。它从波士顿带我来过此处后就一直与我同行。

不知从何时起,我遇到的人越来越少,我在公园中的行进越来越缓,仿佛我不愿抵达“未耕”、抵达那里——我刚下了个决定:这片有红腿小狗游转的混沌之所几乎就是我的应许之地。

我走了好一段路,在来到安利·萨拉的倾斜的钟(“钟形的透视”)附近时,我折过去看了看就在它隔壁的大型温室。吉米·德拉姆在其中布下了他的“欧洲史”(The History of Europe),从外边看,这儿展出的似只是被置于广阔空间(整个温室就是个大大的暖房)中央的玻璃柜里的两块未经加工的石头。

深夜里,无法步入暖房的我很难了解这两块石头讲述的是怎样的故事。还是我正欲离开时偶然发现的一块金属牌道出了玄机:那是尼安德特人(1)的遗骨,也就此引出了欧洲人的身份问题。从罗马人入侵时他们就以为自己属于西方,而亚洲人则属于东方,可根据标牌所言,最古老的尼安德特人遗骸(正如此刻躺在大温室中的这两块一样)出土自格鲁吉亚,这就使得人们必须重构一切。

当我厌倦了瞻仰尼安德特人的骨骸和冥思欧洲的历史——它愈发频繁地出现在了我的旅行路线里——我继续在公园里闲荡起来。我坐到斜钟脚下,想要休息一会儿,也顺便考虑考虑是否真有必要前往“未耕”,还是说我已经可以调头返回酒店;虽然睡梦会将我的绝好状态拦腰斩断,但一觉下去也可以带给我诸多益处。

我之所以对要不要去那片混乱之地——“未耕”——迟疑不决,是因为如此一来我就得闯进卡哨尔公园中的一片地形更复杂、植物也更茂盛的区域。哪怕我胆子再大也得对夜里的这片疆域保持敬畏:我已经五分多钟没在周围见到任何人影了,我的朝圣也像是带上了些“终点站”或是“世界尽头”的意味……

这里有种怪异的静,高音喇叭(在白天时,它们曾撼天动地播送着“森林[千年以来……]”的轰响)的缺席也为之做出了贡献。这里万籁俱寂,我不知去往静默如谜的“未耕”的决定是否值得。后者在我眼中越来越像我个人的曼德雷了,因为彼处的一切让我想起了希区柯克的《蝴蝶梦》(2)的著名开篇的氛围:“昨夜我在梦中回到了曼德雷【……】小道蜿蜒蛇行,如从前一样曲折,可我每往前一步都能察觉到在那儿发生着的变化;植物又恢复了它们原有的模样,一步步将小径侵吞蚕食。我们脚下的窄路不断前行,终于,曼德雷就在那儿,神秘而寂寥的曼德雷……”

通往“未耕”的也是条弯弯的路,白天时,我全未胆怯,可到了这个点,薄雾朦胧、月色昏暗,我总觉得它会给我造成麻烦。但我最终还是选择了去赴这个险。不管怎么说,我自语道,我来这儿不是为了临阵脱逃的。我想起此前谁曾告诉我的那则讯息:于热素来就对潜藏于雾云与烟霭中的力量心怀激荡。我不也一直都有这种躁动感么?虽则烟雾给予我的兴奋比云要烈,可这并不妨碍我将飞行员达尼埃莱·德尔·朱迪切的那句话时刻谨记于心,他曾在他的《身影离开大地》中写道:“要记得,云海之下,便是永恒。”

我的几篇虚构小说就起始或作结于云雾缭绕之地、诡秘寂寥之所、幽灵的曼德雷。这些篇章中有底特律式的河港雾夜;主人公总是伶仃一人地流动在绵稠的雾中,而最终他一定会步入一间酒吧。

我在雾气氤氲的夜晚前往“未耕”,踩着如履薄冰的步子踱向那片诡奇的领地。所以说到底,我去往于热的“未耕”的旅程也像是钻进了我自己小说中的气氛;不仅如此,我钻进的很有可能是我尚未写就的书页,这就像一场什么都看不见的未来旅行。

我试图让我的行走方式也成为一项表演或一场演出,仿佛相信楚丝的那双透视眼甚至能看见我那一刻的所在,而我“形而上”的独眼郊游者的形象(仍在无休止地迂回爬升中)定能让她满意。

来到“未耕”边缘的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看这邋遢的地方还有没有人。没有。我就跟荒岛上的鲁滨逊一样孤独。想必要到几小时后才会有人出现在这片动荡之地。两条狗都不在;事实上,也没法多做指望,因为文献展不可能把它们放在外头任由你偷。到那儿发现没事可做的我其实就可以走了,但我当即想到这是对不确定性的藐视,便留了下来。我怎都不该担心自己是不是会无聊,我思忖着,但凡想忙上一晚,只需给自己提些问题就好了,就比如,创世之前上帝到底在干些什么。

* * *

(1)因其化石发现于德国尼安德特山谷而得名,是现代欧洲人祖先的近亲。从12万年前开始统治整个欧洲、亚洲西部及非洲北部,于2.4万年前消失。

(2)根据英国女作家达夫妮·杜穆里埃的悬疑小说《丽贝卡》改编而成,下文的曼德雷也译作“曼陀丽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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