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涉险

阿玄歪歪扭扭地躺在地上,姿势有些畸形。

他的腹部绵软,随着呼吸一缩一抽,被长鞭抽烂的伤口狰狞而恐怖,粉鼻子滴滴答答淌着血,浸透了脸颊上黑白相间的绒毛。

一只靛蓝的襁褓被放到了跟前,距离极近,甚至碰到了他受伤的前爪。

襁褓里头躺着一个皱巴巴的小婴儿。

这群人都疯了,阿玄想,竟敢把孩子送到他面前公然挑衅,难道就那么笃定他身受重创,连这细细的小脖子也咬不断吗?

不,咬得断,只要他愿意。

阿玄冷冷地哼了一声,鼻尖不慎喷出一堆血沫,他有点尴尬,伸出舌头舔去了,才懒洋洋地打量起这个胆大包天的奶娃娃来。

仔细一瞧,倒是真的很像。

眉眼,唇形,鼻子,耳朵……哪儿都像极了那根傻兮兮的竹子。

唯独个子小了一点儿。

笋儿比他的狸身还要小,像一尊白瓷的招财童子。小胳膊与他的前爪一般粗细,手指短短的,豆苗似的十根,皮肤水嫩,透出几分单薄的血色,用带刺的舌头轻轻一舔,仿佛就能刮下一层皮肉。

分明这么脆弱,为什么偏偏三番五次也伤不了呢?

阿玄绞尽了脑汁,却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总觉得有什么不一般的东西在阻碍他伤害这个孩子。

笋儿生了一双滴溜溜的、黑亮的大眼睛,像两枚小镜子,映出阿玄此刻狼狈不堪的样貌。他大大咧咧地笑着,鼻涕打出一串泡儿,唇角挂着流不完的涎水,黏乎乎,脏兮兮,表情因为懵懂而显得大胆无惧。

臭娃娃,你差点死在我手上,怎么可以不怕我?

阿玄腹诽。

这孩子呆头笨脑的,一点儿也不聪明,连杀过人的狸妖都不知道要躲一躲,哪里像是继承了陆家文脉的样子?

也许……原本就没有吧。

也许他豁出了性命为陆桓康追求的那些东西,根本就是虚幻的吧。

阿玄忽然很想自嘲,可惜他眼下是猫儿模样,笑了也瞧不出来,有些遗憾。

悄悄的,笋儿的小手伸了过来,先碰到它潮湿的鼻尖,又碰到它只余半寸长的小短须,最后揪住了脸颊上绒软的长毛。绒毛带着狸子的体温,比襁褓更暖和,笋儿凑近了一些,小手搂着阿玄的颈子,亲昵地往他怀里拱,还咯咯发笑。

挨得太近了,孩子又太软,阿玄敏锐的鼻子嗅到了一股淡淡的奶香。

他还有四颗尖牙,还有一点点剩余的力气,这样近的距离,没人能从它口中救走这个孩子。只要张嘴一咬,他就能撕裂这条粉嫩的小脖子,送他命丧黄泉,随晏琛而去。

等了很久的,不是么?

献祭了自己的性命,精心谋划了一个不算太烂的局,只为除掉这个孩子,如今新的机会就放在面前,猎物自己送上门来,为什么不杀?只要杀掉,便算夙愿达成,剥皮也好,抽筋也好,油锅里炸烂千百遍也好,起码不再是白白送死。

心里很痒,牙根也一丝丝地发痒。

横竖逃不过一死,更不会有比下油锅更惨的死法,临走之前,何不把小笋一起带上?让痛苦的更痛苦,让忿恨的更忿恨,他欠下了那么多命,真的不差再添一条。

为什么不呢?

为什么……不呢?

阿玄鼻子发酸,眼角悄然滑下了几滴泪。他心里一慌,赶忙伸出舌头舔掉——真是丢脸死了,当着好几个仇人的面呢,这么一哭,实在太有损狸子慷慨赴死的尊严。

可当舌尖不经意碰到笋儿柔嫩的小脸时,刹那间,阿玄竟狠狠打了一个寒颤。

孩子的皮肤那么绵软,像一团溶于湖水的云絮,更像一颗毫无防备的、裸露在险境之中的心脏。

好吧。

算我输了。

我姑且留你一条性命。

不是因为我不能,也不是因为我不舍,只是我若带你走了,便要祸及陆桓康,害得陆家兄弟彻底反目,害得我所爱之人众叛亲离。

我是为了他……才肯让你活着。

所以,你要惜命,要长成一个健壮的小屁孩,活得久一些。

阿玄有一条柔软而蓬松的大尾巴,毛发纯黑,色泽油亮,其实很漂亮,却因为摇起来有一点儿像狗,他一直不太喜欢。现在他摇了摇这条尾巴,轻轻盖在笋儿身上,将它当做一床绒软的小被子。

我的这团绒毛,可比什么丝缎和棉絮都暖和多了,要是下油锅之前赶得及,你就将它一剪子剪去,缝作一床冬褥吧。

阿玄这样想。

陆桓城在旁边看着,只觉笋儿的性命是千钧秤砣悬在一根蛛丝上,摇摇欲坠。

他唯恐孩子血溅当场,一颗心砰砰乱跳,目光时刻紧盯,快要从胸腔中跃出,最后实在受不住,冲上去要将孩子抱离,却被一柄拂尘拦住。

玄清道:“依我看,这孩儿是要你留下狸子一条性命。”

“不可能!”陆桓城断然回绝,“笋儿出生不过一天,只知吃奶酣睡,如何能有那样复杂的心思?他亲近狸猫,只是生来喜欢绒暖的活物罢了,我今日就去买一窝兔儿猫儿陪他,唯独这一只,万万留它不得!”

简直荒谬绝伦!

他的确宠爱笋儿,也的确愿意把世间一切美好之物赠与笋儿,却绝不会愚蠢到仅因孩子一声撒娇就把恶狸留下!弑父之仇尚在,扑杀之心未消,只要阿玄一日不死,便是养虎自遗患,保不定哪年哪月它本性发作,趁人不备一口咬死了笋儿!

玄清捋着长须,思忖道:“这只狸猫……已经修成了九条性命。”

陆桓城眉头一蹙:“何意?”

玄清道长斟酌一会儿,眉头渐渐舒展:“陆当家可知,花草聚灵,最为困难的是什么?”

“道长请说。”

“是从无到有。”玄清答道,“聚灵若从虚无开始,便要耗漫漫百年,不可一蹴而就。但若在最初就给他一处依附,譬如一抹生魂,便算是从有到有,约莫四五十年就可聚成。这狸子有九条性命,与其抽筋扒皮毁于一旦,不如尽数取出,赠与你的青竹续命,或许在你阳寿耗尽之前,还赶得及与他见上一面。”

老道士话说一半,似乎想到了什么至关重要的事情,显出一副恍然大悟之貌,连连感叹:“我怎么忘了,我怎么忘了……青竹聚灵,若有那物相助,又何需等上四五十年?”

陆桓城听闻晏琛有救,顿时激动难抑:“道长所指何物?”

“是一道泉绅。”玄清扬袖坐下,向他娓娓道来,“在我金鼎山向阳山巅的千尺崖壁之上,有一道碧水仙瀑,名叫霅川。瀑底的一方潭水被尘世气息所染,倒是与寻常潭水无异,但那瀑源的泉眼却非同一般。它与天界相通,水色至清至明,仙气充沛,乃是金鼎山灵根所在。有顽疾缠身的,饮之可痊愈,有神衰气竭的,饮之可续命。若能取来瀑源之水日日浇灌青竹,更不知胜过人间雨雪多少。也许只消一二十年,你那小公子便能醒来了。”

陆桓城喜不自胜,立刻道:“既是如此,我派人每日去山中一趟,取回泉水便是!”

玄清闻言,笑着摆了摆手:“要真能那般容易,天下岂非再无生病之人?我方才说过,这一道泉绅的瀑眼开在千尺断崖之上,那崖壁悬垂矗立,恰如一刀直劈开。泉眼至左壁三十丈,至右壁三十丈,至峰巅也是三十丈,崖底深潭中更有石剑石匕无数,若以凡人身躯,断然不可能取到一滴水,可谓‘虽在人间,却也不在人间’。世人皆有贪欲,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非但求不来仙泉,还会先遭殒命之灾,故而我观中一直对此隐秘不宣,不敢教芸芸众生知晓,但是……”

他说到这儿,阿玄那条蓬松的大尾巴突然竖了起来,好似风中一丛芦苇。

玄清道:“……但是这只狸子,恰恰可以做到。”

这番话一说出来,陆桓城面露骇诧,而旁边的陆桓康猛然抬头,颓丧的眼睛一下充满了光芒:“道长,您是说,留下阿玄一条命,让它去……去山中……”

玄清欣然颔首。

峭壁千尺高,苔崖湿且滑,唯有狸子体型轻巧、身形矫健,又生得四只利爪,可以沿着嶙峋怪石跃过三十丈,亲赴泉眼取水。而未成精的普通狸子,又哪里听得懂人言,去做成这样一桩复杂的事?

能帮忙的只有阿玄。

这真是一个讽刺至极的笑话。

从前处心积虑害死了晏琛的,如今又要费尽全力去救活他。陆桓城的恨意刚寻到源头,还未报仇雪恨,偏偏获知了这般珍秘的消息!十年,二十年,放在人间或许漫长,但与泱漭百年相比,实在太过短暂。

那是望得见的彼岸,再遥远,终有一日也可到达。

像有一簇火星子落入了熄灭的爱情,刹那间由暗转亮,死灰中窜出一道炫目的火焰,温暖了陆桓城死去的心。

假使晏琛可以复生,那么血海深仇又算得了什么。

他拒绝不了。

他只要晏琛。

玄清望着枕狸而睡的笋儿,慨然喟叹道:“这几十年,我一次也不曾与人提起过霅川仙泉,故而方才也未能记起,若非你这灵慧小儿啼哭阻拦,只怕我早已取了狸妖性命,他的生父也不能再救回。陆当家,看在你亲生孩儿的面上,你可愿稍作退步,留下狸妖一条性命?”

陆桓康见事有转机,忙道:“哥!”

陆桓城心中恨意未消,一个“好”字死死堵在喉咙里,张口数次也说不出来,最后只得默不作声地点了点头,脸色铁青地走到窗边去了。

老道士举起拂尘,碰了碰阿玄的头顶,朗声道:“狸妖,你之前顶我名号行事,想必知道金鼎山位于何处。从今天起,或十年,或二十年,你要风雨无阻,每日往返四十余里,攀山跃崖,取回泉眼之水浇灌青竹。我还要取走你八条性命,只留下一条供你苟活。你是愿意这样赎清罪孽,还是愿意剥皮抽筋,下油锅了结此生?”

“……七条,你拿走七条。”

阿玄偷偷瞄了一眼陆桓康,小声讨价还价:“我只剩八条命了。”

老道士微微讶然,而后不动声色地问:“那就是应了?”

阿玄摇一摇尾巴:“好。”

玄清道长便从净水钵中取出一根长青柳枝,刺破笋儿的小指,将一滴血挤在柳叶尖儿上。待血珠消隐,他把柳枝编做一只颈环,戴在阿玄的脖子上,叮嘱道:“今后这孩子要你做什么,你便乖乖做什么,若起了歹意,再想害人,柳枝儿就会取走你最后一条性命,知道了么?”

阿玄用爪子扯扯柳枝,伸出粉舌头,谄媚地舔了笋儿一口:“知道了。”

然后在暗中翻了一个硕大的白眼。

笋儿被舔到小手腕,痒嗖嗖的,呼啦一下缩回来,顺道拔走了阿玄右颊上最后一根胡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