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亲密:从正义到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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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使用的这些照片对我自己而言是一桩麻烦事,因为它们直接触及我的性格,以及性格里的缺点。是不是因为我也像林登·贝恩斯·约翰逊(Lyndon Baines Johnson)<注:"林登·贝恩斯·约翰逊(Lyndon Baines Johnson,1908—1973),美国第36任总统。——译注">那样让整个国家变得喜出风头,从而难免瑕瑜互见?我完全无法判断,因为如果这本自传只是为了诚恳——尽管不可能做到每个细节都准确无误,但至少在态度上是诚恳的——那就会变成一本忏悔录。而从另一个方面讲,作为我们那个时代的人,把自己全然暴露于公众的视野也不符合我的性格。所以,我打算以迂回曲折的方式来解决眼下的困境,那就是,我将会借助别人的诚恳和善言来弥补自己在这方面的不足。看,白璧上的瑕疵已经开始显露出来了!

胆小懦弱与不善言辞并不是我喜欢沉默的唯一原因。甚至,当我感到自己最亲密无间、最痛彻心扉,和一些不受社会认可的情感及欲望被其他人知道的时候,也能体会到自己同他们产生的一种联系。我并不是孤立地在世上活着。当我遇到一些孤独无依的境况时,就会告诉自己:“我完全可以立刻跑到一座图书馆里,去找一个安身之地。”这样的信心源于长期的经验。志同道合的灵魂——其实也是我内里的各种“自我”——往往会出现在你意想不到的一些书中。若能发现这样的灵魂,在文科教育里就算是一项最大的收获了。当我引经据典时,并不是为了炫耀自己的书本知识有多丰富,因为那样只会让人嘲笑我已经老朽,相反,这样做只是为了让自己能够沐浴在志同道合的陌生人的思想里。

先谈谈公平和正义。人在童年时期都想要得到公平。大约在5岁时,我得到了一支铅笔和一个小小的笔记本。那时候我不会写字,却假装着写写画画。有一天,一位叔叔看见我正在潦草地涂写着什么,便凑过身来瞧,我便递给他看。他问道:“这些小叉叉都是些什么啊?”我生气地回答说:“我哥哥每欺负我一次,我就打个叉。”叔叔并没有笑,而是对我讲,我不该把自己的负面情绪都存放起来,而是应该试着忘记它们。如果不能忘记的话,就应该当面同哥哥讲清楚自己的感受。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那位叔叔给我上了很重要的一课,是关于道德和公平的一课。我记在了心里,又开始强烈地想要知道自己应付出的究竟是什么。

我努力做出好的表现,甚至努力去做到不自私自利。但是,就算我是出于好意,哪怕稍稍违背了父母的意愿,都会遭到训斥,所以在心里生出了不理智的怨恨来。我大约15岁的时候,全家住在伦敦,母亲因患流感卧病在床。我同父亲、兄弟、姐妹都围坐在她身旁。那一刻,我想到一个好主意,就是去地下室的厨房给母亲端一些面包和茶水来。我倒了一杯茶,把面包切成薄片,抹上黄油,然后冒失地直接用手拿着走过去,没有用托盘。为了腾出手来开门,我把餐具夹在腋下。父亲看见后,劈头盖脸就是一通批评,因为我这种做法很不卫生。可怜的父亲啊!他完全没有想到因为这样一件芝麻小事大发雷霆,会造成我永久的心灵创伤——尽管当时他只是在我手腕上轻轻打了一巴掌,说不定还是我“罪有应得”的。但这给我的青春期蒙上了一层酸楚。也就是说,哪怕没有惊天动地的灾祸,日常生活里也充满了混乱、失望和不公平。

小孩子能够很敏锐地意识到自己的尊严,也格外以自我为中心,而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他们怎么可以那样对待我呢!为什么我分到的东西总是最少的?道德教育往往劝诫小孩不要自私自利,而要多多为他人着想,多承担社会责任,而其最终目的,则是要实现一种不具有人格性的公平和公正。父亲一直在给我们灌输公平公正的价值观,认为这是中国人的传统价值观。但是,他却又常常借用美国的平等、民主概念来不断重申这些观念。和印度的种姓制不同,中国的社会阶层不是固定的。知识分子位于士农工商四个阶层的顶端,但知识分子显然不是世袭的,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才获得高位,而且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奋斗成为知识分子。至少,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大人都是这么教育的。我们小时候听的故事从来都不会是布衣如何变成了富翁之类,因为商人毕竟在最低的阶层——所以是天理不容的!当然,也不可能是樵夫如何变成了总统之类,因为中国人认为政治和军事权力不足以享传家之久。所以我们常听的故事都是放牛娃如何变成了名士。

但从原则上讲,那时候的中国社会还是盛行阶级划分和阶级意识的。人们可以买卖女孩做用人——和当奴隶差不多,尽管这样不合法。和世界上其他地方一样,有钱人可以是穷人的主子。父亲和那群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们以身作则地同这些不平等、不公义作斗争。而我们这些小孩子却又时常以一种浪漫主义的心态羡慕着那些农村出身的孩子,他们虽衣衫褴褛,却遮挡不住身上显露出来的智慧与抱负。在我父母那个年代,人们会收养出身卑微但天赋极佳的孩子——无论正式还是非正式的,都不是什么稀罕事。有时,当我发现父母很欣赏我心中的抱负时,就会立马钻进自己的幻想里去。而这类幻想并不是什么流浪的王子错被普通人家抚养长大的故事,而是一个出身卑微的孩子,身上的卓越天赋还未被人知晓的故事。

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中产阶级很少关注外部世界难以调和的种族歧视。那时候,我也能感受到这样的现象,不仅是因为我身为一名中国人遭遇的严重歧视,还在于我作为一名新来者常以一种新奇的眼光去看待这个国家。1956年到1958年间,我在布卢明顿的印第安纳大学任教,能看出班里的学生们和那些在石材加工厂里上班的年轻人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我能明显感受到他们两个群体的对抗,而这样的对抗也在电影《告别昨日》(Breaking Away)<注:"《告别昨日》(Breaking Away),1979年上映的美国电影,描绘了印第安纳州的一个青年工人追求女大学生,并和朋友们一起追寻生活目标的故事。——译注">里以艺术的方式表达了出来。

大学里,有些群体看起来华贵阔绰,而另一些群体就是小康水平或者仅仅是过得下去。读者或许了解顶尖大学里的各学院之间的穷富差别,根据不同的基金会、赞助商和持有的财产而不同,学生们与之类似。读过伊夫林·沃(Evelyn Waugh)<注:"伊夫林·沃(Evelyn Waugh,1903—1966),英国讽刺小说作家。——译注">的书之后,我本以为在牛津大学会见到势利小人,结果并没有。出乎意料的是,在美国西部的州立大学里,我却见到了。布卢明顿在我眼里就是一个典型的阶级隔离的地方,因为参与相关事情的都是白人,而且几乎都是男性。

1958年,我离开布卢明顿去了芝加哥,住在当地的一所国际公寓里,同时也一直在关注性别和种族造成的美国阶级差异。在国际公寓里,男生和女生住在彼此分隔的两侧。他们只能每周一次在特定的时间里相互拜访一下。每当即将拜访之际,男生们都会赶紧冲个澡,赤裸着身子在楼道里冲来跑去,到处回响着房门开开关关的砰砰声,他们还故意装出一副担心被女友撞见自己赤身裸体而慌慌张张的模样,真是虚伪至极(我心里这样觉得)。因为他们是不可能在女佣面前产生一丁点儿赤着身子招摇过市的念头的。女佣,特别是黑人女佣,也完全不可能出现在白人男学生的面前。当我向几位美国熟人提到这种行为差异时,他们先是表现出不理解,然后是尴尬,之后又是厌恶,因为他们觉得我的观察实在是低俗。

对于社会上的这种偏见和不公,我只是感到愤怒,但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当20世纪60年代掀起民权运动的时候,我才完全融入了美国社会,开始感到自己应该有所作为了——我应该参加一些抗议组织才对。但我的行动又一次在想法面前止步了。无精打采和胆小怯懦肯定是其中的原因,但也不止于这两种原因。因为当抗议变成了时尚,操纵杆变成了笔杆子和演讲术,而非群情激奋的示威者时,我只能克制自己了。甚至,当搞地理学的人也开始写书撰文直指社会的不公正时,我还是保持着克制的态度。他们写的东西一开始是针对劳工阶级,之后又指向了女性和少数族裔,最后是同性恋,所以,他们是跟着社会的潮流在走。尽管他们在斗争技巧上无可指摘,但我看出了他们内在的不成熟。他们会把这个世界分成好人和坏人两种人。那些没有权力的人——劳工、妇女、少数族裔、同性恋——都是好人;而那些掌握过多权力的人——统治阶级,像资本家、神职人员、白人和异性恋——则都是坏人。我和身边的地理学者都同样痛恨不公不义。当自己遭遇不公正的时候,也会变得十分敏感,当看见别人深陷其中的时候,也会义愤填膺。当两种观念、群体、意识形态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也总是会去同情弱势的一方,就像水往低处流那么自然——这是西蒙娜·薇依(Simone Weil)<注:"西蒙娜·薇依(Simone Weil,1909—1943),法国宗教思想家、社会活动家。——译注">的一个比喻,我很喜欢这个比喻,也喜欢她凡事追求公正的性格,正如她所说:“要从胜利者的阵营里逃脱出来。”对我而言,只要开始身陷胜利者的夸耀和奉承的囹圄,也就是想要逃脱出来之时;除非这样的胜利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欢乐,就像拥趸们庆祝自己的球队获胜时一样,我才能坦然接受。

我没有像20世纪70年代的地理学家那样投入社会公正的战斗,悲观主义是原因之一。相比于无精打采和胆小怯懦,悲观主义并不见得是个更好的借口——但我也不是为了找借口——而是真实的原因所在。之所以会对社会公正报以悲观主义的态度,是因为我常常关注生理上的不平等。生理上的不平等,也就是生理天赋的不平等,会持续地造成每个人在自己和在他人眼里的不平等。

但我为何(从小就)会尤其关注这一点呢?这还得归功于中国文化的影响。我的父母可以不加掩饰地表现出重男轻女的偏见。而这样的偏见,尽管是不平等的,却没有让我感到多么苦恼,因为在我眼里,这只是一种社会习俗而已,可以理所当然地持续下去,尽管社会已经变得越来越不像过去那样需要依靠男性的力量才能获取安全与成功。另外的偏见则显得更加根深蒂固,比如,人们会自然而然地去喜爱生机活力,厌恶软弱无力;喜爱勇往直前,厌恶胆小怕事;喜爱聪明伶俐,厌恶愚笨无知;喜爱美丽高洁,厌恶丑陋粗俗。这些相对事物里的前一项又常常带着变革性的力量。这些不均衡的对子,还附加着精神和道德上的价值。圣人往往是富有生机活力的。勇气代表着道德的力量,而不仅仅是身体的强壮而已,因为仅有身体的强壮常会显得愚勇。善良的人不一定聪明伶俐,但这并不代表他不具备道德上的洞见和智慧,精神的强大也同样是心灵的一种品质;相反,邪恶之徒往往是狭隘且愚蠢的。

长大以后,我发现那些长得漂亮伶俐的孩子们每天都能得到更多的微笑、点头和赞许,而不再像过去那样得不到任何表示了。所以,他们不仅得到了天赐的馈赠,还得到了社会的馈赠。这简直太不公平了,但却又是命中注定的,就像后来我听见耶稣说的一句颇难理解的话一样:“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注:"本书所提及的《圣经》原文,均参考和合本《圣经》。——编注">(《马太福音》13:12)人类有能力,且已经向着生理的不平等宣战。被启蒙的家长们会更加关注天赋较差的孩子以弥补不足,而被启蒙的社会则会慷慨地资助那些身体和精神负担过重的人。甚至在资本主义的美国,在这样一个崇尚自由竞争、适者生存的国家,资源也被大量消耗在了公立学校里那些迟缓愚钝、自暴自弃、多动调皮的孩子身上,只有很少一部分资源用于培养有天赋的孩子。欧洲的福利制度是很有名的,但却又恰恰是美国才会把金钱投在建设供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上。似乎,美国更加在意的是要去弥补生理上的缺陷,而不是社会上的缺陷,因为很多人认为相比于后者,生理上的缺陷才更像是命运的打击。然而,依然存在着一个挥之不去的疑惑:穷人之所以贫穷,是因为他们懒惰?

当然,在我很小的时候,虽不知有什么方法可以弥补人类的先天缺陷,但人在后天还是可以努力改进的。比如,丑陋的人可以经过打扮变得长相平平,迟缓的头脑、笨拙的四肢可以经过训练变得具备一定的能力。但在如此差的先天基础上,一个人也不太可能体会到生命的圆满活力,体验不到别人和自己眼里的卓越人生,也就是说,不太可能像鸟儿一样自由地飞翔起来。

像我这样的中产家庭,受到西方价值观念的影响,不会觉得好看的长相是一种优势,更不会觉得男孩比女孩更有决定性的优势。我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担心这两点。起码,我还算是一个长得不错的男孩。此外,我的性格也容易受到别人的欢迎。但我能感受到,最明显的缺陷是思维的敏捷性。之所以能感受到它,并不是因为我怀疑自己缺乏思维的敏捷性,而是因为中产家庭往往会不加掩饰地特别重视这一点。

应该是在5岁那年,我父亲让我做算术题。我自信满满地把答案递到他面前,他念叨着:“这题没做对,第二题也不对……第三题对了,第四题第五题也做对了。五道题对了三道,还不错吧!”但我却哭了起来,因为靠这种平平的成绩,将来肯定当不了工程师,而我父亲期待着儿子将来能成为一名工程师。出于某些原因,父亲始终不让我忘记这件事,甚至还不停地和身边的朋友聊起这件事。在我长大以后,他还经常在我面前提起这件事。他只是觉得很有趣而已,但万万没想到“五中三”在我看来是何等丢脸的事,最后它就像狗皮膏药一样贴在了我身上,挥之不去。

后来,我逐渐意识到,尽管自己可能一直都不擅长数学,但在好老师的帮助下,加上勤于练习,也是能做好算术题的。二十年后的1958年,我到芝加哥大学做统计学博士后项目(是的,是统计学,不是地理学),这算是对我数学功底的一次考验了吧。我身边都是一群数学奇才,其中有些人还是正读高中的十几岁孩子,但他们已经通过了特别的安排在大学里进修本科课程。在他们中间,我觉得自己真是一个十足的笨蛋。因为自己的数学基础很差,所以,我应该早点认识到这一点才对,而不是幻想着以这么差的基础去弄一个什么博士后。更让我自惭形秽的是,在概率这种不需要太多知识和技能铺垫、只需要天生智力因素的课程上,我也一无是处。数理统计对我来说太难了,所以我转到了较低级别的课程里,其中只需要掌握高中水平的代数和几何就可以了。在那里,公式都写成展开式,也就是一个求和符号后边跟着一大段,其实用微积分的形式写成一行就够了。我可以按照展开式一步一步地计算,哪怕完全理解不了它所传达出来的信息。这导致我最后得出一个结论,不管在哪儿,倘若在一个社会里,数学是成为一个负责任的公民的前提条件,那我就肯定是那个被永久剥夺了公民资格的人——难道我们不正在向那样的社会迈进吗?<注:"尽管痛苦不堪,我毕竟还是完成了统计学博士后项目。">没有一个善意的社会能纠正这种错误。

我在大学里任教超过了四十年。可每当走进教室时,都会先入为主地以为学生们已经做好了充分的预习准备,天资都一样聪慧。但到了期中考试,才会惊讶地发现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如果说没有好好备考是考不好的原因,我不会太过于惊讶,因为老师们都会劝勉学生迎难而上的。倘若学生是对课程缺乏兴趣的话,我也不会太惊讶,因为他们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发挥自己的特长。而我接受不了,也是不断面对着的明显事实却是——学生的天资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每次上大课的时候,我都会遇到那么一小撮从来不缺席的学生,认真听课,努力完成每次作业,但到最后只能拿个及格成绩。他们跑过来问我:“我要怎么做才能得优秀呢?”我却只能含糊地应对着,因为对他们说实话是很残忍的,比方说:“你应该投胎到更聪明的父母家里。”他们交上来的作业其实也不算太差,只是相当一般:每句话、每个思想都是平庸老套。当然,聪颖的学生写的作业也可能只是将将及格。原因很明显,他们没有好好写作业,只想凭着天赋来做事情,然而失败了。但问题却在于,那些聪明学生的天资体现在了作业里那些令人愉快的词句转折和大胆的比喻里(或许比喻得不那么贴切),抛开成绩不谈,这样的天资都超过了平庸学生付出的最大努力。

生命力是一种天赋,一些人多,一些人少。智力也是一种生命力。当然,伟大的科学家、文学家都具备超凡的思想,但他们的思想并不是装在头脑里的一台精密仪器,而是一股原始的力量——人性的潜质——充满了整个身体。C.P.斯诺(C.P.Snow)<注:"C.P.斯诺(Charles Percy Snow,1905—1980),英国科学家、小说家。——译注">记得爱因斯坦在新泽西州从海水里游上岸的时候,看起来就像一位金色的神祇。而雨果、巴尔扎克、爱默生、惠特曼,甚至狄更斯这样的文学家看起来也比一般人更加卓越,拥有非凡的力量与抱负。济慈(Keats)<注:"济慈(John Keats,1795—1821),英国诗人。——译注">英年早逝,有时仿若无缚鸡之力,但他却实实在在是一个满盈着生命力的人,体现在了他的表情、姿态和言辞上,也表现在了他的作品上,像书信和诗歌。

有时候,我不是特别明白生命力对一个人的成就有着怎样的意义,但当我阅读阿尔弗雷德·罗素·华莱士(Alfred Russel Wallace)<注:"阿尔弗雷德·罗素·华莱士(Alfred Russel Wallace,1823—1913),英国探险家、生物学家、地理学家。他在19世纪穿越东印度群岛时注意到,不同岛屿的物种有较显著的分别,似乎可以用一条线分隔开,两边分别是亚洲区和亚洲—澳大利亚过渡区。他于1859年提出这一观点,后由英国生物学家命名为“华莱士线”。——译注">两卷本的自传时,就真的领悟到了。之后,我在印第安纳州得到了第一份工作,觉得自己和他很像,作为一名初出茅庐的地理学者,被自己的前辈所吸引。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的工作却和动植物的分布或“华莱士线”没有任何关系。而正是这样的事情导致了华莱士两兄弟截然不同的命运。阿尔弗雷德·华莱士用了四年半的时光(1848—1852)在亚马逊盆地“钻研昆虫的奇特生命”。他弟弟赫伯特·华莱士(Herbert Wallace)在1849年也加入其中,想看看自己是否也能从事自然史的研究工作,但在此过程中,他却越来越绝望。他之前也干过很多工作,但却从未热爱过任何一份工作。在热带地区干了一年后,他又认定,研究自然不是自己的使命之所在。阿尔弗雷德·华莱士记述道:“他对昆虫和鸟类不感兴趣,也不愿培养兴趣,这条路,他是走不下去的。”

之后,阿尔弗雷德虽无法理解弟弟缺失人生方向和动力的原因所在,却转向了对生命力的思考:“他的不幸源于缺乏系统性的在校培养,对机械重复性的工作缺乏热情也无动力,无足够的力量去克服先天和后天的不足。”赫伯特离开了考察地,去到贝伦市(Belém)<注:"贝伦市(Belém),位于巴西的帕拉州(Pará)。——译注">,决定登船返回英格兰,但却在流行病肆虐的港口不幸染上黄热病去世了,那年他才22岁。<注:"Alfred Russel Wallace,My Life:A Record of Events and Opinions,vol.I (London:Chapman & Hall,1905),pp.281–283.">

赫伯特缺少生命力,而阿尔弗雷德却充满了生机活力。虽然赫伯特经历了一次人生,但他的生涯和他的哥哥比起来就像患了贫血一般羸弱。他哥哥游历世界,获得了知识上的成就。可见,天赋需要配合激情才行。爱德华·布里南(Gerald Brenan)<注:"爱德华·布里南(Edward FitzGerald“Gerald”Brenan,1894—1987),英国作家。——译注">指出:“但丁认为,天赋等同于强烈的欲求。由此而推知,写作和绘画的天赋是从渴望写作与绘画的欲望中生发出来的。”<注:"Gerald Brenan,Thoughts in a Dry Season:A Miscellany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8),p.84.">布里南认为,真正的天赋,甚至是纯粹心智意义上的天赋,绝不仅仅是一种能把事情做好的诀窍。重要的在于,它还必须充满活力,就像可充电的电池——能够释放出能量,能量可以得到补充,而且还是定期的补充——有些人身上的电比其他人多得多。对我来说,这是根本性的不公平,因为这不仅关乎成功和名誉,也关乎日常生活的质量,关乎活着的意义。

生命力也是一种优势。或者说,生命力可以让某些优势得以从容地发挥出来——就像精神的广博或人格的豪迈——因为从容,而显得自然;亦因自然,而显出魅力,令人尊重。让我举两个例子来说明。

我上学的时候,经常坐灰狗巴士<注:"灰狗巴士(Greyhound Buses),北美一种常见的城际长途汽车,因汽车侧面印有银灰色的狗而得名,票价较为便宜。——编注">,因为便宜,而且这也是一个能让我看见美国社会不同阶层的好机会。在比较大的城市里,车站里总是云集着各色人等。但有两种人吸引了我的注意。一种是羸弱的老妇,另一种是朋克青年。当巴士靠站的时候,这些老妇会紧抓着烂朽的手提箱冲到车门口挤上去,而其他乘客则都被挤开了。而那些朋克青年们则不紧不慢地等到最后才上车。他们身上什么都不带,最多只带一个收录机和一把梳子,偶尔刮刮油腻不堪的头。到了车上,紧张兮兮的老妇们会喊这些朋克青年们帮忙把行李箱举到头顶的行李架上去。但出乎我意料的是,这些朋克青年二话没说就照做了,他们前臂轻轻一伸,行李就给掷了上去。那时候,我便会猜想他们是做什么职业的。是机械厂里的学徒,是农民、服务业工人、财贸学校里的学员、海军陆战队的新兵,乃至于一些不三不四的团伙里的小混混?但不管做什么职业,他们在灰狗巴士里的表现俨然是一位位绅士。巴士里的世界使得每个人都舒适自信。他们以一种随意的无畏去帮助陌生人,在我眼里,这真是一种高贵的品质。

第二个例子是多年之后发生的一件事。1982年11月底,连续下了多日大雪。当我在明尼阿波利斯市中心十层楼公寓的窗户向外眺望时,可以看到整座城市都覆盖了厚厚的积雪。而我却傻乎乎地还是开着车去上班,结果可想而知,车开出去半英里就陷在了雪地里。路上还有几辆车和我一样动弹不得。我打算弃车离开,但那一刻,有人在街对面向我挥手。那人刚把一辆车从积雪里推了出来。他跑过来对我说,可以帮我一把。这样,轮胎再次转动了起来,车辆缓缓向前滑行,地上出现了雪的碎片,压在了车轮底下,但没有结成冰,于是产生了阻力。这样,我的车就能靠自己的动力向前行驶了。

我载了他一程。我对他说,倘若我去不了办公室的话,就会回到住的地方“河塔公寓”(the River Towers Condominium)。他说他刚好也在那儿做机修工。我们在雪地里慢慢前行,我问他家住哪儿,他说住在圣保罗镇,他把车抛锚在了返程几英里处的一个地方,当时他正好赶往明尼阿波利斯,还沿途帮了好几辆困在雪地里的车子。我听他这么一说便感到很震惊,这让我想起了《圣经》里的故事,尽管我确信他当时并没有刻意去隐射《圣经》里的金律。就像基督一样,他所做的事不是为了“拯救自己”,而是为了拯救他人。在车里,因为我必须全神贯注地驾驶,所以没法去看身边这位“救星”长什么模样。等到了车库里,我可以端详他了。我发现,站在眼前的,竟然是一位充满活力的青年。我感谢他的时候,他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面带灿烂的笑容。于是,我开始天马行空地想象他一定是一位降临人间的天使长,是来帮助我们这些受困的凡人的。

因为这两件事都呈现出了我很钦佩的一种优点,所以我记忆犹新。但背后还是带着一丝惭愧,因为我更欣赏的是其中的美感,而非它们的道义。我甚至会羡慕年轻男孩儿身上所具有的生机活力,而这正是我缺乏的一种天赋。我一直是个病恹恹的孩子,虽然成年后健康状况有所改善,但总是缺乏一种能够去帮助他人、在社交场合活跃气氛的热情洋溢的力量。我总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当遇到陌生人需要指路的时候,我常装作看不见,而不是主动上前帮助。当遇到缺乏安全感的学生时,我不是面带微笑地去鼓励,而是常板着一副正颜厉色的面孔。这绝不是我喜欢的样子,这伤害了我的自尊心。但我又能怎么办呢?用意志力去改进吗?有时,意志力确实可以当作生机活力的替代品,但遗憾的是,意志力总是不如生机活力那样吸引人。所以我觉得,我生命力的缺乏乃源于身体上的缺陷。对此我很怨愤,因为我其实可以成为一个更好的人——一个更有魅力的人——倘若“生命的绿泉”能在我的血液里涌流得更快一些就好了。

我也常把生命力同生理上的勇气联系起来,这也是我所缺乏的。在我看来,怯懦是最可耻的人类品性,所以意识到身体里欠缺勇气会带来持续性的羞耻感。我童年居住在重庆的时候,只要一有机会就和小伙伴们一起踢足球。我们把布扎成一大捆来当作足球踢。有一天,父亲送了我们一个真正的皮制足球,我们真是惊喜万分。我们不仅形影不离地带着它玩,甚至就连吃饭睡觉时都抱着它不放。而唯一的缺点是,它太硬了,我一点也不想让它撞到我的胸膛或脸上,这让我有些心悸。但我却把恐惧压在了心底,去当守门员,成为“众矢之的”。当球飞过来的时候,或一个男孩儿带着球像炮弹一样冲过来的时候,我就奋不顾身地用身体去阻挡足球或那个男孩儿。但这样做并非因为有勇气,而是那一刻只觉得,这是我的最后一次了,肯定活不过这次劫难,过后就再也不必面对这玩意儿了。

为什么当守门员会比在场上跑让我觉得在比赛中拥有更多的操控感呢?答案同样是缺乏生命力。守门员基本上是待在一个地方的,而不用追着球,也不用逼着自己满场到处跑。这是一种被动的勇气,意味着站稳自己的地盘即可。但我钦佩的却又是一种主动的勇气——行动的勇气,设定目标的勇气——男性的勇气。其实我从来都没能把球抛到过合适的位置上去。这涉及一种性别上的差异:女孩儿很难抛好球,因为她们只使用手臂的力量;但男孩儿则会借用整个躯干的力量去抛球——他们会把整个身体往前倾,像几乎快要摔倒的样子。但我却不愿冒着要摔倒的危险去抛球。在每次比赛中,我几乎都是极力掩饰着无法抛好球的羞愧参与其中的。

所以,勇气不仅包括身体里的活力,能够把自己置身于特定的境地;还在于在行动上有决断,能在关键时刻保持沉着冷静的心态。说到这里,我又开始怀疑起自己的勇气了。但是否真是如此,我也没有测试过。之前我住在明尼阿波利斯的时候,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印象极其深刻,让我体会到生命的样子和人生会遇到的难以预料的挑战。这则报道是关于亨内平大道(Hennepin Avenue)上的一则抢劫案。里面写道:“我当时和妻子在一起,那个劫犯就拿着枪朝我们走了过来。他举着枪对准我的妻子,我吓坏了,但什么应对措施都想不出来。但不知怎么的,我保持了冷静。然后,那个人又举着枪对准了我的头,我还来不及反应,竟已经号啕大哭了起来,还不停地哀求着。我哭着说,孩子们是多么离不开我,我给了他们所需要的一切等等,只是感到崩溃,彻底的崩溃。”1970年9月23日,这名男子对《明尼阿波利斯论坛报》的记者如此说道。后来,他获救了,也没有受伤,只是自尊心遭到了打击。

1957年,我读了阿尔贝·加缪(Albert Camus)<注:"阿尔贝·加缪(Albert Camus,1913—1960),法国哲学家、作家。——译注">的小说《堕落》(The Fall),是英文版的初版。在一个阴冷的夜晚,一名男子过桥听见传来扑通一声,有人落水了。这名男子会游泳,但却没有施救。相反,他却待在那儿衡量着施救的各种利弊,直到一切为时已晚。而那个男子就像我一样。另一个男子则不像我,但可能像理想中的那个我。那个人叫莱尼·斯库特尼克(Lenny Skutnick),他有过一次英勇的救援行为。1982年1月13日,佛罗里达航空公司一架客机坠落栽进结冰的波托马克河(Potomac River)里。斯库特尼克二话没说就跳进河里,经历了重重危险后,他救起了一名女子,自己被送进了医院,因为他的体温降到了危险指标以下。后来他回到家里,邻居们、记者们又开始用各种问题包围他,问他为什么要那样做,他是怎么鼓起勇气跳进河里的。斯库特尼克似乎感到很困惑,只是说道:“我当时看到她正好沉下去了。如果不救的话,她就会死去,所以我就这样做了。”

<注:"此人的言论登载于New Republic,February 3,1982。其他类似的英雄事迹,参见Robert H.Frank,Passions Within Reason (New York:Norton,1988),pp.212–213。">

我只得耸耸肩,感叹之余,意识到了一种值得钦佩的生命态度。像斯库特尼克这样的英雄总是会觉得为陌生人牺牲自己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所以,别人的大惊小怪才会令他们感到困惑。到目前为止,我一直强调的是冲动下的英雄主义:同一个时刻里,一边是一个人坐在舒适的汽车里,期待着在家里的炉火前享用美酒,另一边是一个人跳进冰冷的波托马克河,试图把一个挣扎的妇女托在水面上。这种明显的对比,不仅是命运使然,还源于人的天性和意志。但这并不是说只有这种突发事件才是检验勇气的唯一标准。其实,还有其他途径,包括计划之中的事情和事业。盖伊·威洛比(Guy Willoughby)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1989年的一天,“他脱下干净整洁的衬衫——在喀布尔(阿富汗)常穿的那件衬衫——匍匐在喀布尔北边的一条公路上,在苏联的雷区里作业。这位前英国军方的士官长,用一个金属探测装置、一根探针和一双手排除了大量地雷,开辟出一条狭窄的通道。之后,这名29岁的英国人又和他的同伴保罗·杰斐逊(Paul Jefferson)去往另一个小雷区作业。回到喀布尔后,威洛比——也是前印度总督的曾孙——将去往英格兰度假,养马和马球运动是他的爱好”。

上面的文字取自1989年12月3日的《纽约时报》。那天,我还浏览了所有的头条新闻,但都记不住了,这条位于后版的报道却让我记忆犹新。盖伊·威洛比为什么要这么做?当然,其中一个原因是阿富汗人还胜任不了这项任务。另一个原因则在于高贵的品格——一位出身名门的英国人对一个国家的责任感,这是人民为之前仆后继、浴血奋斗的国家。同时,我发现在这一勇气里还体现出一种张弛有度的可贵品质:他脱下干净整洁的衬衫,在喀布尔北边的雷区里匍匐作业,之后又飞回英国打马球,这呈现出一种生命的意义,在语言陈述展现的整个画面中活灵活现。

那么在道德的勇气上,我是否也低于一般标准呢?如果说勇气就像一颗狮子般的心,敢于面对身体和道德上的挑战,那么我是低于这一标准的。毕竟,牺牲的同样还是生命。身体的勇气会带来生命的牺牲,那么道德的勇气也同样会让生命受到威胁,因为它会让你遭到周围人的排斥,最后失去支持你的福祉,无法维持你的生命。马尔科姆·马格里奇在我看来就是这样一位英雄,虽然遭到排挤、失去工作,他还是坚持要把自己看到的真理说出来。因此他被开除过不止一次。既然我是一名学者,总感到有压力要去支持那些激进学生们的观点和他们的目标,那么,马格里奇就总是能给我一些力量,让我去承受这样的压力。对于他来说,这样的压力在20世纪60年代达到了顶峰。

1966年,马格里奇被爱丁堡大学的学生会选为校长。这当然得益于他与英国当权派相左的观点和发出的批评之声。校长的工作几乎都是仪式性的,而非仪式性的职责是要把学生的请愿书递交给大学的管理机构。1967年,学生们想在校园里自由使用大麻和避孕药。马格里奇收到了他们的请愿书,但却没有采取常规的方式去处理这件事,而是在1968年1月14日的年度校长致辞里做出了回应。通常,校长们都会利用这一盛大的场合来哗众取宠一番,尤其是取一下学生们的宠,因为他们毕竟是学生投票选出来的。然而这一次,这位校长说话的语气俨然就像一位出离愤怒的《旧约》中的先知。他说,如果是为了反抗如今这个走下坡路、精神萎靡的英国社会,自己可以理解任何一种方式;但是与其说让他出于公义而愤怒,不如说“这真是极度令我感到伤心而滑稽,学生们叛逆的方式竟然是想要大麻和避孕药,这简直是最恶劣的逃避和自我放纵的行迹!……嗑药和滚床单,这是世上那些浪荡货色才会挖空心思追求的东西”。<注:"Gregory Wolfe,Malcolm Muggeridge:A Biography (Grand Rapids,Mich.:Eerdmans,1997),p.353.">

就我自己而言,我敢不敢像他那样穿上礼服,去面对学生们满怀震惊的失望和抗议,以及那一刻极度沉闷的寂静,或者是四起的嘘声和倒彩?相反,在那个场景下,我完全可以用一些华丽的修辞,说一些夸夸其谈的话来赢得学生们的喝彩。我想,我做不到他那样。其实困扰我的主要还不是道德上的懦弱,而是身体上的懦弱。我的困扰就在这一点。我的一个朋友屡次受到别人的批评,而那些人的观点我不仅赞同,其实也代表了我自己的所需。但我却从没有只保持沉默,而几乎总是站出来为那个朋友辩护一番,即便每次他都不在场。但是,我从未测验过自己在身体上是否也有同样的勇气。如果刚好有个劫匪正在公共场合抢劫一个路人,我敢冲上去保护那个人吗?我不知道。可能我不敢吧——这样的想法让我感到难过。

如果是在公开场合说一些不受人欢迎的话,我测验过自己,但没有通过。比如,在20世纪80年代,我对我任教的大学里贴出的标语“设计服务于多样化”深表怀疑,因为这个口号替换掉了原来的口号“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但我没有勇气在教职工大会上提出自己的反对意见。如果我提了,必然会遇到不理解和愤怒。所以,在这种时刻缺乏勇气是很遗憾的事情,更别说挺身而出同匪徒搏斗和保护路人了。我从未在身体上有过这样的勇气。但作为一名大学老师,我的工作正是要冒着不受欢迎的名誉之险,为我所向往的真理之光发出声音才对——包括这所大学的本质应该是什么。终身教职也正是为此而设立的。但我的情况更复杂一些,因为我自有一种性格特点,习惯于站在他人的角度看世界,所以总是动不动就给自己找一种借口,即“他说的或许有几分道理”——但其实也许并没有——这也勉强算给我自己找个台阶下吧。

能从他人的视角看问题,并体会他人的情感和需要,通常会被视为一种优点——是在想象的层面上对自我的拒绝。其中也关联着人的生理特征:女性比男性、内向者比外向者更有这样的天赋。但更多的情况是,相比于勇气和生理上的勇敢而言,同理心更能通过不断的训练而得以增强。这种品质是可以通过教育培养起来的,它潜藏于每个想得到它的人的心里面。正是这样,我才不至于感到自己在各方面的天赋上都低人一等。何况,在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这一方面,我不但不比别人差,反而认为自己是高于一般水平的。

我可以用一则痛苦的童年经历作为例证。我哥哥11岁那年参加南开中学的入学考试,考试难度极大,尤其是数学。考完后,他垂头丧气地对父母说自己没考好。我无意中听到了他的话,于是哭了起来。母亲气恼地问我:“你哭什么?是你哥没考好。”我也没法回答什么,只觉得,如果我是我哥的话,会有什么样的感受。所以我几乎沉浸在了他的焦虑和失望里。当然,我的伤心也在于过些年我也可能会参加这场考试,但不全是这一个原因。其实更让我伤心的,并不是那一片悬在未来的阴云,而是当下的沮丧——我哥哥的沮丧,也就是我的沮丧。这件事之所以记忆犹新,还因为我父亲从来不让我忘了它,我也从来预料不到他会在什么场合里专门提起这件事。只是每当他提起来的时候,我只觉得自己可笑的软弱又被他无情地揭开了。

我或许天生就是一个孤孤单单的孩子,因为我经常爱玩一些孤独的小孩才会玩的游戏,也就是去想象如果自己是另外一个人的话,会是怎样的。我能够在任何地方玩这个游戏,尤其是当我坐在悉尼的家里那道玻璃门廊上,望着玫瑰湾对面的车辆像玩具一样四处移动的时候,这种想象力就会达到极致。我会想象自己随意选一辆车坐上去,看一下从这辆车里望出去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我不仅会把自己放到那个乘客的位置上去想象,还会幻想我自己就是那名乘客——一个澳大利亚的孩子正开着车去参加板球比赛,或者一名成年男子正赶往会场的路上,等等。我特别喜欢从别人的视角去看世界,去感受他们的感受。“移情”(empathy)对我来讲是很自然的一件事,而且我也在不断培养它,把它变成更具有社会性和产出性的能力——共情(sympathy)。

2

对他人遭遇的共情是一种无价的情感,但这种情感也不那么容易唤起。其实更有挑战的是对他人的成功和幸福产生喜悦之情,尤其是当那个成功在大家看来也是我们自己理应取得的时候。毋庸置疑,父母通常会因为孩子的成功与幸福而喜悦,但这是因为父母常把孩子当成了自己的延伸。他们不会嫉妒自己的孩子成功,正如一个作家不会嫉妒自己的书成功那样。但父母不会常把孩子挂在嘴上,因为别人不会对自己的孩子那么感兴趣。不过也可能并非如此。我可能就是个例外,因为我就很喜欢听别人讲述他们的孩子如何如何成功。

当我聆听他们所讲的时候,我就会一会儿站在孩子的立场上,一会儿站在父母的立场上,所以,我就同时得到了两方面的快乐。这看起来好像很高风亮节,但也会因为下面三个缘由让这一情况并非总是如此。第一,我没有孩子。如果我有个优秀的孩子,而别人的孩子却很糟糕的话,那我就不可能表现得很开心了,不然会让对方觉得我在幸灾乐祸。第二,我的悲观主义。这也是我性格里阴郁的一面。当我确实目睹某人的成功,从而向他人提起的时候,极少看见他人会因为别人的成功而有发自内心的喜悦——哪怕不是个人之间的比较,而是从属于个人的事物,包括子女,也包括师生关系,比如“我的学生太棒了,你的学生呢?”第三,缘于我想象力中的浪漫主义倾向。这一倾向让我总觉得孩子们都是上帝的作品——独一无二的作品,派到这个世上来,是为了让大家幸福快乐,前提是大家也要如此看待孩子们才行,而不是把他们当作父母或老师的附属品或财产之类的东西。

我常常以同样的方式去看待所有人。在我眼里,每个人都是可以审美的对象和艺术品。人不仅是一种可以审美的对象,还是名副其实的“可以为自己代言”的审美对象。我观看人就像欣赏油画、雕塑和乐曲一般。我静静地站在一幅画作前,想知道它的魅力何在,它在诉说着什么。在一群人中,我边看边听,想知道他们为何是这样的人,他们是如何看待世界的。我更喜欢安安静静地去获得知识,而不是做一个馈赠知识的人。当然了,我在课堂上也会连篇累牍地说个不停,但在社交场合里,当我要说话的时候,更倾向于抛出一个问题或给出一个悖论或反讽。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引出话题,好将谈话以新的方式延续下去。

所以,在别人看来,我是一个很不错的人,知识渊博,也会注意他人的观点,特别是在聚会和讨论小组里。但不幸的是,这样的谦逊也有不好的一面。比如,这会显得我自己缺乏知识的立场和道德的原则。要么,这两者我都有,但却为了举止得体而刻意掩饰下去,这样的得体本身就该受到质疑了,因为这种行为的动因不是源于力量,而是缺乏安全感。这是外国人、访客、移民身上都会有的社会性的不安全感。相反,像玛格丽特·米德那样的人就可以表现得果敢、直率甚至粗鲁,因为她本就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但我却不同,我只是作为一个异乡客在这里待了四十年而已,始终觉得需要审慎地去迎合那些本土美国人的观点。这让我更加明白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注:"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1909—1997),生于拉脱维亚的里加(当时属于沙皇俄国)的犹太人家庭,后成为牛津大学社会和政治理论教授。——译注">身上的问题,他总是把态度软下来,去关注对手们的观点,目的是讨好对方。这正是生活在盎格鲁—撒克逊文化中的犹太俄国人身上的弱点。他在英格兰取得的所有成就和荣誉,以及没有任何不和之音,都只是因为他作品里的力量和独创性吗?还是因为他总是会在争论的场合里打马虎眼——这样的说话方式难道会有一种魔力?<注:"Michael Ignatieff,review of Isaiah Berlin's“The Crooked Timber of Humanity,”New Republic,April 29,1991,p.33.">

因别人的功成名就与踌躇满志而感到开心,这可能包含了一种不健全的受虐情结。因此,我才怀疑自我不够健全。我的性格里怎么会有这样的受虐情结呢?我觉得这可能是与生俱来的。我的性格从来都没有表现出果断坚毅的一面,总是像个小孩子般害羞,在成年人的世界里保持着沉默,也习惯于默默无闻地尽着本分。尤其是和年轻人待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会克制自己的主张,表现得好像很无主见一样,甚至在我解释一个观点的时候也是如此。这种绅士一样的性格让我显得平易近人,富有同理心,就一位教师而言,这是很好的性格。在我的退休宴上,一位我之前教过的学生回忆起几年前他和我在旧金山的中餐馆吃饭时的情景,其间,我总是不断地劝他多吃点。我很惊讶,他居然还记得这种小事。但在反思后,我觉得,他的这道回忆直指我的性格。我后来发现,我经常和学生们一起去吃饭、喝咖啡,原因是我喜欢他们吃饭时的样子。当他们享用拌着酱料的通心粉,嚼着胡萝卜蛋糕,身边伴着一堆好书,分享他们迷人的观点时,我就特别享受他们的模样,看着他们的世界观渐渐成长起来。我其实是特别情愿他们来消费我这位老师的。

可如果一个人太缺失了自我的话,也会和天然的自我主义产生强烈的冲突,进而走向反面,那就是非常渴望别人理解自己。我早就看到了这一危险,所以才一直防微杜渐。而为什么一种极度的自我缺失反而会变成一种渴求呢?就我的情况而言,是社会主动强化了我的这一性格倾向。整个社会都在告诉我,自私自利是不对的。当我还小的时候,很想做个乖孩子。典型的中国餐桌,就是一种需要掩饰自我并且举止得体的场合。在此场合里,大家一起享用同一桌菜。我们一家六口人,有四盘菜。但问题却常常在于只有一道菜才是大家爱吃的。虽然我们有仆人做饭,但母亲却是厨房里的明星,结果便是,母亲的那一道菜成为我们四个孩子都极爱吃的,所以总感觉菜不够。

该如何是好呢?最简单粗暴的做法就是在家人反对之前,赶紧霸占那盘菜,狼吞虎咽一番再说。我尝试过了,但发现太可耻。更狡猾的方法是一种心理战术。开始时你可以表现得很克制,于是,其他人受你的影响也会很克制。等到关键时刻,你就可以毫不客气说一句:“既然你们都不想吃这道菜,那我就不客气了。”随即立刻端起盘子,全部倒进自己碗里。虽然我很欣赏这套战术里的审时度势,但却从未尝试过,因为这也不符合我的自我形象。那么,我的做法是怎样的呢?我会品尝那道菜,然后对母亲夸赞一番,然后尽量克制着不去吃那道菜,但同时也不让别人发现我正在克制自己。结果就是助长了心里小小的骄傲。我发现自己性格里存在着一种自我拒绝的需求,一种魔鬼般的缺陷。但公平地说,当我看到自己的兄弟姐妹都在享用母亲的那道菜,尤其是我那贪吃的弟弟时,我也能体会到一种健全的情感在内心里涌现出来。

无私确实可以带来幸福。我努力从童年的经验里汲取教训,减少自虐的倾向。总的来说,这样做还是有所收获的。与其因为别人拥有——配偶、伴侣、孩子、爱情——自己没有而感到沮丧痛苦,倒不如让自己的注意力转向别人拥有的幸福上面,想象性地活在别人的富足里,以此也能让自己获得一丝满足。然而这种替代性的人生也会带来沉重代价,因为它意味着你在自己生命最好的部分里也只能体会到一种有限的满足感而已,而体验不到无限的喜乐感;也意味着你世界的另一侧总有一片阴霾笼罩着。也难怪我会把生命力当成一个偶像来崇拜,甚至经常渴望能冲破一切的生命之光的涌溢和绽放。

在所有生理性的不平等中,人的外貌是最显而易见的。只要我们看见一个人,心里就会做出判断:他(她)长得好看、一般,或丑陋。相反,一个人的其他特征,像性格、知识、道德涵养,都掩藏在了外表之下,只有在多次接触后才能做出公正判断。而人的外表所具有的象征意义则会将这种不平等放大。该象征意义指向了其他的品质。初见一个人时,我们可能就已经开始在心里下结论了:他/她看起来是一个懒散的人,或是轻率鲁莽的人,或是一个谨慎的人,或是值得信赖的人,或又不太值得信任。我们的判断可能会出错——外貌会误导我们——但我们大多数时候还是容易被外貌牵着鼻子走,因为这是最便捷的途径。同时,我们的判断多数时候也基本上是准确的,八九不离十,所以,这也就成了我们的习惯。

前面说的那句很难理解的话,“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或许适合用来形容所有的天赋,尤其适合用来形容人的美貌。这项优势会带来别的优势,比如更好的道德评价;而相反,丑陋的外貌不仅是一种负担,还会给人一种邪恶的印象。难怪蒙田会问:“人和人之间的首要差异,也是相互间优势的第一项考量因素,多半在于美貌吗?”<注:"Michel de Montaigne,Essays (Harmondsworth,Middlesex,U.K.:Penguin,1958),p.199.">这个观点早在被社会科学家广泛讨论之前就已经流行开来了。

把人作为一个审美的对象来看待,会引发道德上的问题。有些人看起来更美,更令人愉悦,这意味着,这些人招人喜欢不仅因为他们更具备美的条件,还因为他们整体上被当作了更优越的人来看待。判断上的失误——理智上的判断错误——可能会影响任何一种偏好,甚至会影响一颦一笑这些细枝末节的偏好,哪怕它们是微不足道的。我曾努力防止这样的错误发生,尤其是和学生待在一起的时候,因为他们会在很大程度上受我影响。为了尽量避免以貌取人,我站在了更高的道德标准上,而不是像中国的父母那样毫不掩饰地对长得漂亮的孩子表现出不公平的喜爱之情。但我的这一努力并不总是成功的。姣好的面容一旦出现,我仍然忍不住会去欣赏;相反,我或许太过于主动地忽略眼目之所见了,那些长得丑陋的人几乎会把我的精力耗尽。

但我也不能太夸大其词地说这个事情。我几乎一辈子都生活在校园里,被年轻人包围着,身心愉悦,很少见到长相平平甚至丑陋的人。每每我在脑海里想象人类的模样时,出现的画面几乎都是身形敏捷的年轻男女。他们(她们)就是我心中的人类形象。但人其实是有着各种尺度和形态的,换言之,人类是高度分异的一个物种,这一事实却被我遗忘或压抑下去了。每每到熙熙攘攘的市中心,我就会深感震惊,因为在那儿,我会遇到各色人等,仿佛身处一个马戏团,或参加一场嘉年华,到处都是怪异滑稽的玩意儿——高矮胖瘦,有些灵活像猴,有些迟缓如象,满眼都是奇形怪状,他们在拙手钝脚和百样玲珑之间变化无方。这一景象值得一看,但是,我却不知该如何与他们对话、交流;甚至不敢想象和他们共处一室是什么滋味。

记得有一回在书店里,我正坐在一处角落翻阅一本艺术类的书籍。一个身形高大的女人忽然悠然自得地坐在了我身边的椅子里。她的模样分散了我的注意力,特别是她穿着一条紧身短裤,白面团般的肉从那里面挤了出来,令我心烦意乱。我无法再专心阅读了,不得不起身离开那儿,既懊恼又羞愧。但她却依然摆出那副安然自得的神气,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穿着审美会影响周围的人。我们是否都能意识到自己的身体外貌对别人的感受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显然不会。就像米兰·昆德拉(Milan Kundera)在一本小说里对一个女人的描述:“她的着装令她的后背显得格外沉重、下垂得更厉害。煞白光秃的小腿仿佛乡下人用的大水罐,上面布满了血管,就像一条条蓝色的小蛇团成的球。”小说里的另一个角色阿格尼丝(Agnes)见此情此景后自言自语地说:“那个女人应该穿上一打的衣服来把那些浅蓝色的血管给遮住,也好令她的后背看起来不像是一块大门板。可她为什么不这么做呢?不仅是因为人们已经不在意自己在人群里是否有魅力了,也因为大家甚至开始习惯了审丑!”<注:"Milan Kundera,Immortality (New York:Grove Weidenfeld,1991),p.21.">

审美的标准也会因为文化的差异而不同。中国人一般不会为外表的美赋予太多价值(至少在我的观察看来,他们在公共场合里不会如此)。因为在儒家道德观的影响下,好的行为才显得更重要,而非好的长相。现代美国文化似乎正在高举身体美的旗帜,但是,脑满肠肥的感觉却在超重的群体里渐渐流行了起来,而且不带任何羞耻感,反而在大众眼前不断炫耀着。与之相比,古希腊对人体美的塑造则有着极高的标准,或许他们把人体美同其他优秀的人类品质联系在了一起。美,对于他们而言,具有一种神圣的力量,如太阳一般让人不敢直视。古希腊人,甚至是老人和智者,都会对英俊的青年表示敬意。另外在非洲,特别是在以畜牧文化为主的东非,人的审美观也受到了文化的极大影响。特皮利·奥利·赛托蒂(Tepilit Ole Saitoti)<注:"特皮利·奥利·赛托蒂(Tepilit Ole Saitoti,1949—),坦桑尼亚作家。他出生于马赛地(Maasailand),年轻时长年在塞伦盖蒂国家公园内探险。——译注">说道:“在马赛地(Maasailand)这个地方,如果你长得美,就一定要展示出来。在我们的土地上旅居,你经常可以看到勇敢的战士一丝不挂,迈着高傲的步伐前行。”而一旦他们年迈时,就会出于对青年人的尊重而裹上衣物;在公共场合里,更要做到非礼勿视。所以,当赛托蒂来到美国,站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海滩上时,才会大为震惊地望着那些“肌肉松弛、满布皱纹的老年人”居然只披着一条浴巾悠然地漫步,完全不在意周围人的目光。<注:"Tepilit Ole Saitoti,The Worlds of a Maasai Warrior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8),p.114.">

丑陋的房屋和街道总会散发出死亡的气息,所以我们才想清除它们,或重建、美化它们。但是,倘若人类本身也变成了环境里的丑陋事物呢?我们又将如何改善自己?是否有必要改善自己?是否应该以一种居高临下的道德姿态把时间和资源都花在我们视为外表的东西上面?别人的外貌有时会令我感到愉快,有时却会让我感到难受,所以面对自己这种飘忽不定的感受时,我无以言表;而正因为如此,我才更能体认到自己对他人也存在着一种不公平的态度。有时候,这种感受是突如其来的。刚刚说到在书店里的那个女人,我对她的反应实在是太剧烈了,虽然她只是我周遭环境里的一部分。假如我被一群丑陋无比的人团团围住的话,情况又会怎样呢?记得有一次在明尼阿波利斯市,我在等电梯,想去十楼的公寓。电梯到了,我走进去后,有几个人也跟着走进来,随后,又出现了一堆人你推我挤地涌进来,直到我们每个人都动弹不得。电梯门关闭,徐徐上行。我的手臂无法动弹,只有脑袋可以转动。那一刻,是什么让我的心情跌到了谷底?是荧光灯散发的苍白蓝光?是空气里的腐味儿?是那些松弛的胳膊上下垂的赘肉?是一张张苍白漠然的脸上若隐若现的皱纹?是一个个目视前方但空洞无物的眼神?还是一张张紧闭的薄唇?无论如何,同这群丑陋的人挤在同一个空间里,让我惶恐万分,我拼命呼吸着每一口空气,几乎到了失魂丧魄的地步,只想立刻挣脱他们。

如果我是这样看待别人的,那我又当如何看待自己呢?小时候,周围的大人轻拍我的头,表示对我的喜欢和鼓励。随着年岁增长直到壮年,我都还觉得自己的长相属于中等偏上。但虽然如此,我还是会不断猜测如果自己长得不是中偏上,而是奇形怪状、奇丑无比的话,那将会有怎样的命运呢?会对别人造成怎样的影响?又会有怎样的世界观呢?所以,我如饥似渴地读过约瑟夫·梅里克(Joseph Merrick)的故事,他被称为“象人”,由于基因的问题,样貌畸变,他的外科医生弗雷德里克·特里夫斯(Frederick Treves)说他是“自己见过的相貌最恶心的人类”。<注:"Ashley Montagu,The Elephant Man:A Study in Human Dignity (New York:Dutton,1979),p.14.">梅里克逝世于1890年,但他却出奇地成了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并在不同的社会阶层里结识了友人,包括皇室成员。所以到了最后,他的公众形象可以称得上是“华丽”得万人瞩目。人们都期待着能见上他一眼——期待着能见到这位深藏在怪物躯壳里的绅士。所以,梅里克的故事其实并没有解决我的问题。我还是会想,如果我进到一个房间,见到里面全是令人压抑的丑陋形状,让我一下子从欣然平和变成强颜欢笑,会是怎样的境况?

在阿尔伯克基,一件平淡无奇的小事让我发现了自己一直寻找的线索。1962年,大卫·哈里斯来我校任教一个学期,他夫人和四岁的女儿萨拉随同一起到来。萨拉的性格紧张敏感,尤其害怕听到警车或救护车的鸣笛声。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她极度恐惧父母不在身边,哪怕是在很短的时间里都会如此。我答应哈里斯临时照看一下萨拉,这样,他们夫妇便可以去看场电影。他们也向我保证,会让萨拉知道我是她的临时玩伴,会时刻陪在她的身边。当我到达他们住的地方时,萨拉已经在卧室里睡着了,哈里斯也已经离开了。过了一个多小时,远处传来阵阵鸣笛,而且离我越来越近,突然把萨拉给惊醒了,她从床上爬起来,又冲进客厅里,以为会见到自己的父母,哪知却只见到了我。她认出我是谁,但却全然不顾眼前所见,露出极度厌恶的神情,号啕大叫了起来。

在所有最可怕的噩梦里,最让我感到被冒犯的就是因自己的相貌被他人厌恶,就像弗兰肯斯坦(Frankenstein)的怪物一样。这样的噩梦不一定只在睡梦里出现,也可能出现在醒着的时候。比如,当我半夜时分还清醒着,但感觉不舒服的时候,就会问自己,如果我在睡眠中死去,谁会发现我的尸体呢?更严重的问题是,什么时候才会发现?这个问题在暑假期间变得更为严峻,因为那时我没有课,也没有人会来我办公室里。有一位家政服务员每隔一星期来我公寓打扫一次房间。那么,她会是那个发现我尸体的人吗?想着想着,焦虑越堆越高,甚至变成了极度的恐慌,弄得我不得不赶紧翻身下床,因为这样的事情即便今天不在意,总有一天会在意的。有一次我真的做了这个噩梦,梦见自己死在了床上。房间里的空气变得越来越热,尸体开始腐烂。我就一直等着、等着,期待有人发现我。最后,我听见了外面房门的擦刮声,是那位家政员来了。我赶紧翻身下床,想去警告她做好心理准备。但是,天啊!如果她突然看见一具尸体蹿出来和她打招呼,那会是怎样的情景!

我在第二章里说过,和其他人不同,我的人生是从童年的公共世界迈向了成年的私人世界。所以我的成长经历就像从宇宙走向了炉台一般,而不是反过来的。我和其他人的另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在亚洲社会里——比如印度和中国——男人年轻的时候就应该热衷于江山和美人,一旦上了年纪、心境变得恬淡,就越发亲近自然,在自然中体验美感和乐趣。但我的人生经历却不是如此的。我年轻的时候就特别青睐于自然之美。毕竟,我是个地理学者,年轻时曾在沙漠和潮湿的热带地区做过田野调查。我的肉体也曾盈满过冲动,但这些冲动却化为一种异乎寻常的能量涌向了大地的神秘和美感。

在50岁的时候,我体内的机理肯定发生过一次变化。从那时起,大地上的壮观景色,像高山、平原、城镇、古色古香的店铺、高耸入云的大厦等等,都无法再激起我的兴奋感了,它们变成了我思考的对象。甚至作为一名地理学者,我的兴趣点也越来越转向了观念和概括性的事物,而非具体独特的事物。进入中老年期,那种想要四处旅行、看大千世界的冲动消失了,因为我已经看过了这个世界,尽管不是全部,但我可以问:再去更多的地方意义何在呢?难道我真的需要去看看月光下的泰姬陵或朝霞里的喜马拉雅山吗?没有这些经历,我的人生就不完整了?进入中老年后,我惊奇地发现,自己竟然变成了一个希腊人,像苏格拉底或柏拉图那样的希腊人,使得我的激情朝着极致的美奔流而去。这样的美包括上方的天堂和地上的人类个体,而不再是那些中间尺度的可爱事物——社会、景观和地方了。

当然,苏格拉底不会使用文绉绉的词语,他不会说“人类个体”,而只可能说“男孩子”。在古希腊社会,同性之间的相互吸引是比较公开化的。而在我们社会里却不是如此,尽管同性恋群体在法律和社会里的接受度在不断提高。但我仍十分相信的一点是——尽管此观点让支持同性恋的政客们难以接受——无论社会变得多开明,同性恋都将被持续看成是特殊的,不仅就整个社会而言,就连同性恋者本人也将如此。只要他们曾经被多数人指为异类,而且他们以各自的方式觉得自己不同于普通人的话,那么这些人终将无可避免地沦为特殊群体(但并非特别优秀的那种特殊群体),并感到有那么一些不自在。相反,只有属于常态或令人钦佩的特殊群体(比如军人)才会让人觉得轻松自在,才不会产生防御心理。然而,与其他少数族裔、文化群体和种族比起来,同性恋者是让人觉得最边缘的群体。他们总体相似度最低,并具有一种乌托邦式的情结,因为他们的对立面不仅是普遍的生理现实,而且这种生理现实还夹杂了太多的文化成分,这些文化成分的声量在不断变大,人们对其投入的技术和热情也在增加。

在生理上,人类是借助夫妻关系来繁衍的物种,他们(她们)的身体也是依据此目的而生成的。在文化上,大多数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在庆祝着异性之间的爱情与结合。几千年的艺术、音乐和文学,以及到现代才出现的电影、电视剧都在传达着同一个信息——罗密欧和朱丽叶相互拥抱时的自然而然、琴瑟相和。那么,倘若一个爱慕男性的男子在读到约翰·厄普代克创作的异性恋的欢乐颂时,怎么可能会没有一丝格格不入的感觉和难过,没有渴望抗议的冲动——但同时又觉得如果抗议的话会显得有些过分,进而犹豫不决呢?

晚上,我打开电视看奥运会的花样滑冰比赛,被双人滑中男女运动员的那种本真的诗意所折服。每个性别都有各自的身形特征和生理角色,但又相互搭配、彼此互补、共享愉悦、相辅相成,一起构成了同一个物种。他们就像一对伴侣从冰面上轻快掠过,彼此缠绕在一起,一种源于远古动物性的纯真生命力蓦然涌现出来,继而可以追溯到藻类和植物产生出两性分异这一里程碑,令我欣喜若狂,欲高声欢呼,全然沉浸在了滑冰选手、人类和自我三者促成的不能自已当中,仿佛一股暖流从巨大而昏黑的寒冷空间里勃发而出。<注:"John Updike,Self-consciousness (New York:Knopf,1989),p.251.">

在澳大利亚上学的时候,我被一个男孩子吸引了。这件事并没有让我警惕自己的性取向,因为其他男生,特别是年长的男生也被他吸引了。我现在都还记得那位校友。他长得比我们大多数人都年轻,容貌柔和纤弱,但并不娘气。他的朱唇皓齿经常微微张开,又面若桃李,美目盼兮,金色的头发蓬松着。但是,我的心绪却萦绕在了另一个男孩子身上。他拥有一股运动员般的时尚美型,就像一台加满了油的运动机器,和前面那个男生不是一个类型的。那时候,我简直无法说服自己,认为这样的爱慕只是对女性渴望的一种替代而已。有一次,他来到我的课桌边,我们聊了一会儿。他伸出一只手掌,让我把手也放在那上面,我照做了。他只简单地说道,我的手很小,像个女孩儿的手。之后,仅此而已,也没有发生欺辱和霸凌。1946年,我父亲调动工作到马尼拉,我坚持要随同母亲和妹妹和他一起去。与另外两个兄弟不同的是,我丝毫不愿继续待在这所男子学校里当一名寄宿生了。我也无法解释其中的原因,只是预感到,如果继续待在这样的环境里,那股诱惑或者诱迫(或两者兼有)——一种害怕到难以言状的情感——将毁了我自己。那年我刚15岁。

男人总是会望眼欲穿地面对女人,要么垂涎三尺,要么满怀钦佩。在西方社会里,男人(也包括女人)可以自由地颂扬女人的美貌,但反过来却不常见——但现如今因为性别解放运动,女性也可以毫不羞涩地向男性献殷勤,也可以毫不在意地评价男性的身体魅力了。而在私人的书面文字里,女性就不再显得沉默谨慎了。毕竟,不管社会风俗是否认可,女性被男性吸引都是一件合情合理的事。我还曾经常羡慕过她们拥有的这种自然权利。爱丽丝·亚当斯(Alice Adams)<注:"爱丽丝·亚当斯(Alice Adams,1926—1999),美国小说家。——译注">写道:“在(灰狗巴士)的过道另一侧,我注意到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俊美。他睡得正香,是一个金灿灿的男孩儿:金色的头发、褐色的皮肤,大而美的手轻轻地搭在膝盖上,修长的大腿穿着一条柔软而漂白的牛仔裤。我几乎不敢直视他,如果我盯着他看的话,可能会把他惊醒。那时候,他会在我脸上看到的,绝不是情欲,而是对他完美长相无边无际的倾注,就仿佛他是一尊黄铜色或黄金的雕像一般。”<注:"Alice Adams,“Greyhound People,”New Yorker,January 19,1981,p.40.">

我之所以一直阅读女性作家埃利斯·彼得斯(Ellis Peters)<注:"埃利斯·彼得斯(Ellis Peters,1913—1995),英国小说家。——译注">的“卡德法尔修士”(Brother Cadfael)系列小说,是因为里面有英雄般的年轻男子。在其中一辑里,卡德法尔的私生子被描述成“玉树临风、一表人才”的形象。<注:"Ellis Peters,The Pilgrim of Hate (New York:Mystery Press Book,1997),p.120.">在创作这个系列的另一辑小说时,彼得斯已经70多岁了,她让自己处在一名年长女性的视角去小心翼翼地观察这位年仅18岁的骑士护卫——卡德法尔:“他矗立在插着旗子的壁炉前,壁炉里烈焰腾腾。他的一条胳膊上挽着斗篷,兜帽垂在手边。火光把他轮廓分明的脸照成了金黄色,显得英气逼人……唇红齿白处露出令人迷醉的微笑,显露出他心底至深的快乐。亚麻色的发丝垂向脸际,又在颈背处娴雅地蓬松着,这便是年轻男子最美的极致。”<注:"Ellis Peters,The Confessions of Brother Haluin (New York:Mystery Press Book,1989),p.191.">

海伦·凯勒(Helen Keller)<注:"海伦·凯勒(Helen Keller,1880—1968),美国作家、社会活动家。——译注">也写过类似的狂热颂词。她以一种诗性的精妙感知弥补了自己的失明:“与女性的呼吸大为不同的是,男性的呼吸通常强烈而充满生机。年轻男子的体味总是蕴含着一股强大元素般的,如同火焰、风暴、海盐一样的味道,并有着激越而起的躁动。它显现出了所有强壮、美丽和愉悦的事物,并给予我的身体感官以巨大的快乐。”<注:"Helen Keller,The World I Live In (New York:Century,1908),p.75.">

多萝西·戴(Dorothy Day)<注:"多萝西·戴(Dorothy Day,1897—1980),美国作家。——译注">也强烈地表达过女人对男人的爱慕之情:“作为一个妻子和母亲,我几乎每天都爱慕着他。我爱他所知晓的一切,又同情他所不知的一切。我爱他从毛衣口袋里倒出的各种零碎物品,爱他打鱼后带回来的泥沙和贝壳。我爱他躺在床上呼吸着大海味道时那个精瘦的身体,也爱他的正直性格和他固执的骄傲。”<注:"Dorothy Day,Long Loneliness (New York:Harper,1962),p.148.">

亚历山大·冯·洪堡(Alexander von Humboldt)逝世于1859年,享年90岁,终生未娶。1959年,我刚好在巴拿马城参加一个洪堡逝世一百周年纪念的公共讲座。1966年,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地理学院也让我来作一个开幕式演讲——这个开幕式是为一个以洪堡为主题的系列讲座预热的。我很乐意地接受了,因为这给我提供了一次机会,得以重访心中的这位伟大人物。在我心中,亚历山大·冯·洪堡之所以伟大,原因很明显:他是现代自然地理学的奠基人,而我事业的起步便是自然地理学。他还对大地测量的发展做出过卓越贡献,并首先运用绘画和诗歌的方式开拓了人的地理经验——感受、情感和观念,而这些正是人文主义地理学的起点之所在。人文主义地理学是我学术成熟阶段的研究重心。同时,我也钦佩洪堡身上那股源源不断的生命力(又是生命力),一种我显然缺乏,但对取得卓越成就而言必不可少的品质。洪堡年轻时就已涉足南美洲的热带地区,在难以想象的广袤领域里探险。到了60岁的时候,他依然精力不减,甚至穿越西伯利亚和中亚地区两万英里去探求新的科学知识。

但洪堡身上有一个特点引起了我的注意。他为什么不结婚呢?他是一个完全具备结婚条件的人——英俊,高贵,有学识,是著名的科学家。他也绝非一个排斥社会之人。他在巴黎经常出入各种沙龙和社交场合,身边也围绕着众多女性仰慕者——人们觉得,女性的陪伴可以疗愈孤独,比如一个人走在街上或待在房间里写作的时候。但答案却刻在了他的性格里。在卡洛琳(Caroline)写给她新任丈夫威廉·冯·洪堡(Wilhelm von Humboldt)的文字里谈道:“亚历山大只能在与男性有关的事物里获得启发。我相信时间会证明我的这一观点是正确的。”威廉·冯·洪堡是比亚历山大年长两岁的哥哥。亚历山大21岁时,偶尔会在嫂子面前开开玩笑,说自己爱上了一个比自己大40岁的女珠宝商,而她也爱着自己,因为自己长着一个光滑而发亮的鼻子。但是卡洛琳并不傻,她知道亚历山大爱慕的其实是男性。凡是收到亚历山大信件的仰慕者,也都会极力掩饰他们对亚历山大的爱慕,就像当今学界都不愿意让这位享誉世界的伟大科学家染上污点一样——休·特雷弗—罗珀(Hugh Trevor-Roper)<注:"休·特雷弗—罗珀(Hugh Trevor-Roper,1914—2003),英国历史学家。——译注">曾称他是“最后一位博雅之士”。

亚历山大·冯·洪堡曾三次受困于(没有比“受困”更好的词来形容他的经历了)颇深的感情纠葛。第一次是在青少年时期,他遇到了心仪的对象——威廉·加布里埃尔·魏格纳(Wilhelm Gabriel Wegener),一名和他年龄相仿的青年,钟情于神学。他们一直形影不离。当环境迫使他们分开的时候,洪堡接二连三地给他写信,表述自己的一往情深,欲与他长相厮守:“自从2月13日,我们许愿说要把这样的兄弟之爱一直持续到永远时,那一刻,我只觉得周围再没有谁能给予你所能给予我的一切了……当我反复思量对你的思念,渴望获知你的消息时,我确信没有任何朋友之间的爱可以超越我对你的爱。”洪堡还鼓励他研究植物和矿物,这样,好在将来某天一起去环游世界。<注:"Helmut de Terra,Humboldt:The Life and Times of Alexander von Humboldt,1769–1859 (New York:Knopf,1955),p.27.">

而更为热烈的一次情感事件出现在他25岁那年,当时,他已经是一位功成名就的科学家了,在探矿和科研领域里都颇为卓越。他心仪的对象是一名不起眼的步兵中尉,比自己年轻4岁,名叫赖因哈德·冯·哈夫滕(Reinhard von Haeften)。当1795年哈夫滕结婚时,洪堡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宴会,好像他自己才是那个要宣誓婚约的人一样。之后的一年里,他在拜罗伊特(Bayreuth)<注:"拜罗伊特(Bayreuth),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东南部城市。——译注">的生活几乎每天都围绕着这对夫妇打转。后来,要维持这样的亲密关系变得越来越困难了,他自己也不可能一直待在这座城镇里。1797年1月,在严冬的某一天,洪堡绝望地意识到这位朋友迟早会离自己而去,于是他写下了一生中最动情,也是最充满情爱的一封信:

两年前,我遇见了你,从此,我们的命运系在了一起。我依然珍藏着那一天,你第一次对我吐露心意的那一天,又说,那一刻你获得了多么大的安慰。有了你的陪伴,我的日子变得不同,之后,我黏着你,就像锁链一般牢固。即使你要拒绝我,冷冷地看待我,就像看一个污点似的,我依然想和你在一起……我从来没想过要和你分开,我感谢命运,能让我在死前体会到两个人对彼此的生命有着怎样的意义。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对你的爱和依恋却与日俱增。两年来,我对世上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趣,心里想的全是你的快乐,你的陪伴,和你自己都毫不在意的那些满足。我对你的爱已不再是一种友情或兄弟情谊了,而是一种崇拜,一种单纯的喜悦,甘愿降伏在你的意志之下,仿佛你才是最高的律法。<注:"Helmut de Terra,Humboldt:The Life and Times of Alexander von Humboldt,1769–1859 (New York:Knopf,1955),pp.66–67.">

第三次情感纠葛出现在1809年,40岁的洪堡遇见了比自己年轻得多的天才物理学家,弗朗索瓦·阿拉戈(François Arago),他们在科学和自由主义政治领域有着共同的热情。在洪堡充满钦佩的目光中,这位年轻的朋友显得既独特又无畏。再一次,洪堡发现自己又处于被征服的地位了。于是,他,这样一位享誉世界的科学家,要么等待对方,要么讨好对方。每一次收到从对方那儿寄来的哪怕很简短的一封信,或是多日不见后的一次短暂的会面,洪堡都会开心得不得了。毫无疑问,阿拉戈这一方也是真诚地喜欢着洪堡,但是,他却没有那么多时间来培养彼此的友情,因为,除了繁忙的科研工作和政治活动以外,他同时还是一个顾家的男人。洪堡真是可怜,他们不具备在一起的条件。到了老年,洪堡依然思维活跃,不断收获着来自各方的荣誉和尊敬。只是在感情问题上,他不得不在一段段零碎的关系中寻求满足。<注:"Douglas Botting,Humboldt and the Cosmos (New York:Harper & Row,1973),pp.195–197.">

1997年2月7日,我做了关于洪堡的讲座,其中没有谈及任何关于“心路历程”的话题——这是一个比较俗套的词汇,我故意借此来言及浪漫和情爱之事。我没有涉及这些事,是因为我想把重心放在洪堡的地理学贡献上,直接谈到了他的研究工作和卷帙浩繁的著作,以此来鼓励年轻的科学家,并鼓励人们去研究他那个时代的自然科学探索与政治建设。但在讲座的结尾处,我还是忍不住说道:尽管洪堡一生收获无数,受人赞誉,但他还是缺失了“一项人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可以在睡前和爱人一起吃点心”。<注:"Yi-Fu Tuan,Alexander von Humboldt and His Brother:Portrait of An Ideal Geographer in Our Time(Los Angeles:Department of Geograph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1997),p.II.">

当然那时候,我想到的不仅是洪堡这一个人。当我讲述他的情感经历时,我心里想到的其实也并不是他。在我的人生里,毫无疑问我自己才是主角。我没有细讲自己的情感经历,是因为我希望能在心理上准确刻画自己究竟是怎样一个人,而不光是坦言自己在人生某个时期的某件往事而已,尽管它们也曾激起过我情感的波澜。我尝试着向诗人学习,是他们教会了我如何去捕捉人的情绪、感受、亲密或崇高的体验,那么,这就需要求之于间接的手法。我经常运用间接的手法来写作,也有另一个原因:这样的手法在我和所爱的人与物之间留出了距离,而我认为这样才是恰当的;哪怕是我极度渴望拥入怀里的人,我也期望与之保持一定距离。为什么一定要有这样的距离?原因很简单,因为,与其说我是个中国人,不如说我是个希腊人,而且是公元前5世纪的希腊人,那时候正崇尚青年人的美;还有另一个更吸引人的美,那就是宇宙之美。

如果离开了宇宙,或准确地说,离开了和谐自然和人类极致成就所带来的喜悦,我的人生将变得悲惨,活不下去。所以,地理学拯救了我。我可以自然而然地看见外面世界的严酷和丑陋,就像窥见我自己内心世界里的混乱无序一样。我甚至相信,自己的悲惨,自己无法改变的社会次等身份,以及外人对我的接纳,都得以让我洞察人类的悲惨,特别是那些零散破碎的少数群体里的悲惨景况。但是,我却不愿久待在那些阴影里——包括自己内心的阴影和世界的阴影。而我是否又在另一个方向上走得太远了——是否太过分沉溺于宇宙之美了?我是一个逃避主义者吗?我是否常把自己放在了一束光里,去表达人性中那些可能是最乐观的一面,并提醒周围总在关注事物阴暗面的饱学之士们:这个世界上依然存在着美与善的事物?其实我并不知道,又有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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