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吗?”西蒙问,轻轻抚摸艾尔莎搭在被子上的手。病房里另外两名病人都在帘子里熟睡。

“不记得了。”她笑了,他想象她那双异常明亮而纯净的蓝眼睛在绷带下放光,“但你记得呀。给我讲讲吧,再讲一遍。”

西蒙没有只用微笑回应,而是轻轻笑出了声,好让她听见。

“你在格伦兰的一家花店工作。我去店里买花。”

“是花环。”她说,“你来买花环。”

“你太美了,我想尽办法要跟你多聊一会儿,简直没话找话。虽说你对我而言太年轻了。不过我们聊天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好像也变年轻了。第二天我又去找你买玫瑰。”

“是百合。”

“对,没错。我希望你觉得我是在给普通朋友买花。不过第三次我就买了玫瑰。”

“第四次也是。”

“我的公寓里堆满了鲜花,香得我都快喘不过气了。”

“原来都是给你自己买的。”

“是给你买的。我只是帮你保管而已。然后我约你出来。我这辈子从没这么害怕过。”

“你看上去紧张极了,我不忍心拒绝。”

“这招百试百灵。”

“不对。”她笑着说,“你紧张归紧张。但我喜欢的是你忧郁的眼神和丰富的阅历,还有那份洞悉世事的忧伤。你知道,这让年轻女人无法抗拒。”

“你总说你喜欢的是我运动员式的身材,还有我倾听的本领。”

“才没有!”艾尔莎笑得更大声了,西蒙也跟着笑,庆幸她看不见他现在的模样。

“第一次你买了一只花环,”她小声说,“还写了张小卡片,盯着它瞅了一会儿,然后把它扔进了垃圾桶,又重写了一张。你走后,我把卡片从垃圾桶里捡出来。上面写着‘致我此生的挚爱’。所以我才会特别注意你。”

“哦?难道你不想找个还没遇到此生挚爱的男人吗?”

“我想找个懂爱的人,心里真正有爱的人。”

他点点头。多年来,这个故事他们已经重复过无数遍了,台词都记得滚瓜烂熟,种种反应和看似即兴的表现也都经过反复锤炼。有一次,他们发誓要毫无保留地把一切告诉对方,自那之后,他们都了解了对方承受真相的限度,而他们编织的故事,凝成支撑这个家的四壁和屋顶。

她捏捏他的手。“你就是这样的人,西蒙。你懂得如何去爱。”

“因为你拯救了我。”

“是你自己拯救了自己。下决心戒赌的是你,不是我。”

“你是一剂良药,艾尔莎。要不是你……”西蒙深吸一口气,不想让她听出他的声音在颤抖,因为他很难鼓起勇气去谈这件事,至少今晚是这样。他不想重提自己的赌瘾,也不想谈他不久前刚把她拖入的那场赌局。他做过不可原谅的事,瞒着她抵押了他们的房子。还输了。而她原谅了他。她没有生气,没有搬走,没有让他独自承受,也没有下最后通牒。她只是抚摸着他的脸庞,说她原谅他了。当时他哭得像个孩子,就在那一刻,羞耻扑灭了他心中的渴望,他不再向往那种交织着希望与恐惧的、刺激的生活,在那种生活中,一切都危在旦夕,一切都能瞬间得到,又瞬间失去,而最后毁灭性的失败也——几乎——像胜利一样诱人。是的,那一天,他告别了赌博。从此他再没赌过一次,哪怕是一杯啤酒,这就是他的救赎,他俩的救赎。除此之外,他们还承诺要与对方分享一切,不对彼此有任何保留。西蒙发现他是有能力掌控自己的,有能力向另一个人敞开心扉,意识到这一点之后,西蒙变了,变回了一个男人,一个人,是的,如果不曾染上赌博恶习,他或许还不会成长得这么显著。或许正是因此,在警察生涯的最后,他才不再认为每名罪犯都必然恶贯满盈、不值得拯救,而愿意给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尽管这完全违背了他多年来积累的经验。

“我们就像查理·卓别林和卖花女。”艾尔莎说,“要是你把那部电影倒着放的话。”

西蒙做了个吞咽的动作。她说的是那个误把流浪汉当作绅士的盲人卖花女。西蒙已经记不清情节了,只记得流浪汉帮她重见光明,却始终没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因为他觉得她一旦看到真实的他,就不会再喜欢他了。可是后来她得知了真相,却依然爱他。

“我去活动活动筋骨。”他说着,站起来。

走廊上没有别人。他盯着墙上的警示牌看了许久,上面画着一只被红线画掉的手机。然后他掏出手机,找到那个号码。有人以为只要在手机上登录Hotmail邮箱、用移动网络发电子邮件,警方就不能追踪到发件人的手机号码。他们错了。号码好找得很。西蒙的心仿佛提到了嗓子眼,在他的锁骨下跳动。对方完全可以不接这个电话。

“哪位?”

是他的声音。陌生,却又有一种奇怪的熟悉感,像个回音,来自一段遥远的,不,并不遥远的过去。儿子。西蒙咳了两声才说出第一句话。

“我得见你,桑尼。”

“这本来是个不错的主意……”

他的声音不带丝毫讽刺。

“……但我可能不会在这里待太久了。”这里?奥斯陆,还是挪威?还是人世间?

“你要做什么?”西蒙问。

“你应该知道我要做什么。”

“你要找到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惩罚他们。那些害你坐牢的人,还有杀害你父亲的人。你还想揪出内奸。”

“我的时间不多了。”

“但我可以帮你。”

“谢谢你的好意,西蒙,不过你继续做现在在做的事就好,那就是在帮我。”

“哦?我做了什么?”

“不阻止我。”

两人都陷入沉默。西蒙在背景中仔细捕捉任何能透露那少年位置的声音。他听见一阵有节奏的轻微撞击声,间或还伴有嘶喊和尖叫。

“我想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西蒙。”

西蒙咽了口唾沫。“你还记得我吗?”

“我得挂了。”

“你父亲和我……”

但是电话已经断了。

“你能来我感激不尽。”

“别客气,伙计。”佩勒说着,抬头从后视镜里瞟了那少年一眼,“每逢工作日,出租车司机的计价器就只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运转,所以你这个电话算是帮了我,照顾了我的生意。先生,您今晚打算去哪儿?”

“去于勒恩。”

上次坐佩勒的车时,少年管他要了名片。对服务感到满意的乘客偶尔会这么做,不过从来没有人打过电话。如果你想打车,在路边招手拦车太容易了。所以佩勒很奇怪这少年为什么一定要让他大老远从老城开到克瓦达突伦,来那家可疑的俾斯麦旅馆接他。

少年穿一身考究的西装,佩勒起初都没认出他来。他好像哪里变了。他依然拎着那只红色运动包,手里还多了一只公文包。他把运动包放在后座,里面的物品发出清脆的金属碰撞声。

“你们在这张合影上看着真幸福。”少年说,“那是你妻子?”

“哦,那个嘛。”佩勒回答,脸唰地红了。从没有人评价过这张照片。他把它夹在方向盘左侧,放得很低,为的就是不让乘客看见。但他又有些感动,因为少年说照片上的他们看上去很幸福。她很幸福。他挑的不是他俩照得最好看的一张,而是她看着最幸福的一张。

“我觉得她今晚应该会做炸肉饼。”他说,“吃完我们可能会去坎彭公园散个步。今天这么热,山上的小风吹着可舒服了。”

“听上去不错。”少年说,“你运气真好,能找到一个共度一生的女人。”

“确实。”佩勒说着,瞟了一眼后视镜,“你说得对极了。”

佩勒一般都只听乘客说话,自己不说。他喜欢这样。在短暂的车程中一窥别人生活的片段。孩子、婚姻、工作、房贷。短暂地瞥见家庭生活的烦恼与艰辛,而不必去谈大部分出租车司机关心的话题。不过这少年让他有种奇异的亲切感;说实在的,他很愿意跟这个年轻人说说话。

“你呢?”佩勒问,“有女朋友了吗?”

少年笑着摇摇头。

“没有?那有人能让你心跳加速吗?”

少年点点头。

“有?好事啊,伙计。对她也是。”

少年又开始摇头。

“不好?别告诉我她不喜欢你?我得说,那天你在墙根呕吐的时候看着确实不咋地,但今天,穿着这身西装什么的……”

“谢谢。”少年说,“但我恐怕不能跟她在一起。”

“为什么不能?你跟她说过你爱她吗?”

“没有。我应该说吗?”

“你应该不停地说,每天说好几次。爱就好比氧气,你永远也离不开它。我爱你,我爱你。试试看吧,试了你就懂我的意思了。”

后座上的人沉默良久。然后佩勒听到一声咳嗽。“要怎么……才能知道对方爱不爱你呢,佩勒?”

“知道就是知道。那感觉是由许许多多的小事汇成的,都是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爱包裹着你,就像淋浴时的水蒸气似的。你看不见那些小水珠,但会觉得温暖,觉得身上湿湿的,又很干净。”佩勒笑出了声,有些窘迫,又有点为自己这番话自豪。

“然后你就一直沐浴在她的爱中,每天都告诉她你爱她?”

佩勒有种感觉,少年绝不是随便问问,这是他早就准备好的问题,就因为佩勒跟妻子的合影,这少年肯定前两次坐他的车就看到它了。

“必须的。”佩勒的喉头有些哽咽,像卡了块碎屑。他用力咳嗽几声,扭开收音机。

他们开到于勒恩花了五十分钟。少年给了佩勒一个地址,他们驶上一条通往勒恩诺森的路,道路两旁林立着高耸的木质房屋,看上去更像堡垒而不是民居。刚才下了一场雨,现在柏油路已经干了。

“能麻烦你在这儿靠边停吗?”

“但大门在那边老远的地方呢。”

“停在这里就好。”

佩勒把车停在人行道边。这地方四面都是白色的高墙,围墙顶部还镶嵌着玻璃碴。一栋两层的砖砌大宅坐落在宽阔的花园尽头。屋前的露台乐声盈耳,每扇窗户都灯火通明。泛光灯照亮了花园。两个肩宽体阔的男人穿着黑色西装站在大门口,一人牵一只白狗。

“你是去参加派对?”佩勒问,按摩自己那只病脚。痉挛偶尔会复发,那感觉就像有人把这玩意扔过来,击中了他似的。

少年摇头。“我恐怕没被邀请。”

“你认识住在这儿的人吗?”

“不认识。我是坐牢的时候拿到这个地址的。双子这名字你听说过吗?”

“没。”佩勒说,“不过既然你不认识他,那我可得说了,一人独占这么多财富是不对的。瞧那房子!这可是挪威啊,又不是美国或者沙特阿拉伯。我们这个国家虽说只是北边一块冰冷的大石头,但总归还有些其他的国家没有的东西。像相对的平等。还有公平。可现在,我们正在亲手糟蹋它。”

他们听见花园里传来犬吠。

“我觉得你很有智慧,佩勒。”

“我倒不敢夸这个口。你去那儿干吗呢?”

“去寻找内心的平静。”

佩勒从镜中仔细观察少年的面容。这张脸他好像也在别处见过,不光是在车上。

“走,咱们离开这儿。”少年说。

佩勒又看了一眼窗外,牵白狗的男人正向这边走来。那两个大汉都紧盯着这辆车,他们的肌肉太过发达,走路都不大灵活。

“好。”佩勒说着,打开仪表盘上的指示灯,“去哪儿?”

“你当时有机会跟她道别吗?”

“什么?”

“跟你妻子。”

佩勒眨眨眼,看那人牵着狗越走越近。少年的问题像一记闷拳打在他腹部。他又从镜子里看看那少年。自己到底在哪儿见过他?他听见动物的低吼。那只狗就要发起进攻了。他以前就载过这少年,肯定是因为这个。似曾相识的回忆。就像如今的她。

“没有。”佩勒摇摇头。

“是意外?”

佩勒吞咽一口唾沫。“嗯,车祸。”

“她知道你爱她吗?”

佩勒张开嘴,却发现自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好点点头。

“你失去了她,我很遗憾,佩勒。”

他感觉少年的手搭在他肩头。它仿佛散发着热量,那暖流涌向他的胸口、肚腹、胳膊和腿。

“咱们可能该走了,佩勒。”

直到这时,佩勒才意识到自己已经闭上了眼睛,他睁开眼,发现狗已经来到了车子一侧。佩勒发动引擎,松开离合,只听那只狗在车后狂暴地怒号。

“咱们去哪儿?”

“去见一个杀人凶手。”少年说着,把那只红色运动包拉到身边,“不过在那之前,咱们先得送一样东西。”

“给谁?”

少年露出一抹古怪而伤感的笑容。“给那个我想把她的照片夹在仪表盘上的人。”

玛莎站在厨房料理台前,把咖啡从壶中倒进保温瓶。她试着屏蔽未来婆婆的声音,想把注意力集中在餐厅里那些客人正在谈论的事情上。但她根本做不到,这女人说起话来总是那么不容置疑,那么苛刻。

“安德斯这孩子很敏感,这你是知道的。他比你敏感多了。你比他坚强。所以你必须负起责来,而且要……”

一辆汽车开过来,停在门前。是辆出租车。一个身穿考究西装的男子从车上下来,提着一只公文包。

她还以为自己的心脏要停止跳动了。是他。

他推开大门,沿着短短的砾石小径走到房子门口。

“抱歉。”玛莎说,她突然松开手,咖啡壶坠入水槽,发出砰的一声。她竭力让自己镇定,不要流露出急于离开厨房的样子。

他们相距不过几米,但她不等他按门铃就一把推开前门,整个人已是上气不接下气。“有客人来了。”她气喘吁吁地说了一声,拉上身后的门。

“警察在找你。你想干什么?”

他用那双清澈得可怕的绿眼睛望着她。他剃掉了眉毛。

“我想请你原谅我。”他和声细语,语气平静,“我还想把这个交给你。是给中心的。”

“这是什么?”她看着他递过来的公文包问。

“你可以用这个来做你们以前没钱做的修缮。或者至少能做一部分……”

“不要!”她回头看了一眼,压低声音,“你是不是有病?你真以为我会收下你杀人换来的钱?你是个杀人凶手。你想送我的那对耳坠……”玛莎咽了口唾沫,用力摇摇头,感觉脸上淌下两行细细的愤怒的泪水。“属于……属于一个被你杀害的女人!”

“可是——”

“你走吧!”

他点点头。后退一步,走下一级台阶。“你为什么不向警察举报我?”

“我怎么没有?”

“你为什么没有,玛莎?”

她把重心从一只脚换到另一只脚,听见餐厅里有一把椅子刮过地板。“大概是因为我想听你亲口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杀那些人吧?”

“这重要吗?”

“我不知道。重要吗?”

他耸耸肩。“想报警的话,我今晚会在我父母的房子里。之后我会消失。”

“你为什么要说这些?”

“因为我想带你一起走。因为我爱你。”她眨眨眼。他刚才说什么?

“我爱你。”他一字一句地重复,看上去像在回味自己的话语,并为之惊讶。

“上帝啊,”她发出崩溃的呻吟,“你疯了!”

“我得走了。”他转身走向出租车,它正等在一旁,引擎处在怠速状态。

“等等!你要去哪儿?”

他半转过身,苦笑着说:“有人告诉过我,欧洲有座伟大的城市。一个人开车去的话,这段路会非常漫长,但要是……”他看上去欲言又止,她在等他说完。她等待着,祈祷他会说出那句话。她不知道自己想从他嘴里听到什么,她只知道,只要他说出那句话,那个神奇的字眼,她就会得到自由。但这句话必须由他来说,他必须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但他匆匆向她鞠了一躬,转身走向大门。

玛莎很想追在他身后大喊,但她能说什么?这是一种疯狂的情感。一场神魂颠倒的痴迷。这种东西是不存在的,不可能存在于现实世界。现实世界就在那里,在她身后的餐厅。她转身回到室内,面前赫然是安德斯愤怒的脸。

“让开。”

“安德斯,不要……”

他一把把她推倒在地,扳开门冲了出去。

玛莎站起来,跟着他踏上小径,正好看见安德斯追上了桑尼,要猛捶他的后脑勺。但桑尼应该是听见了动静,因为他躲开了攻击,用某种步法踮起脚尖转过身,抱住安德斯。安德斯号叫着:“我要杀了你!”安德斯拼命想挣脱,但他的胳膊动弹不得,完全无计可施。就在这时,桑尼突然放开了安德斯。安德斯先是诧异地盯着面前这个男人,双臂无力地垂在身旁。然后他举起一只手主动出击。他打了桑尼一拳,又挥起拳头打了第二拳。他打中了。这一击没发出什么声响,只有指节与骨肉碰撞时沉闷的撞击声。

“安德斯。”玛莎大喊,“安德斯,住手!”

到第四拳,少年的颧骨被打破了皮。到了第五拳,他跪倒在地。

出租车驾驶座的车门开了,司机正要下车,那少年却抬起一只手阻止,示意他不要插手。

“你个孬种。”安德斯怒吼,“离我未婚妻远点!”

少年抬起头,把没受伤的那半边脸转向他,像是有意要把自己暴露在安德斯的拳脚之下。安德斯踢了他一脚。少年被踢得人仰马翻,跪倒在地,像足球运动员绕场庆祝时那样张开双臂。

安德斯坚硬的鞋底估计踢中了桑尼的额头,他发际线下一道长长的伤口开始涌出鲜血。桑尼倒在砾石地上,肩膀着地,上衣敞开了,这时,玛莎看到原本准备再补一脚的安德斯抬脚悬在半空,盯着桑尼的腰带,看见了那个她也在看的东西。那把手枪。一把亮闪闪的手枪,枪管插在裤兜里。桑尼一直有枪,却没碰它。

她按住安德斯的肩膀,后者惊跳起来,如梦初醒。

“给我进屋。”她下令,“立刻进去。”

他冲她疑惑不解地眨眨眼,然后照她说的做了。他经过她身旁,登上台阶,现在所有宾客都聚在那里。

“你们都进去吧!”玛莎高声对他们说,“他是伊拉中心的住户。我来处理。进去吧,都进去吧!”

玛莎在桑尼身旁蹲下。鲜血顺着他的额头和鼻梁流淌,他只能用嘴呼吸。

台阶上传来一个不容置疑的、苛刻的声音:“可是真有这个必要吗,亲爱的玛莎?你毕竟就要离开那地方了,因为你跟安德斯就要——”

玛莎闭上眼睛,下定了决心。“你也一样。闭嘴,回屋里去!”

再次睁开眼睛时,她看见他在微笑。接着,他动动带血的嘴唇,轻声说着什么,她必须弯腰才能听见。

“他说得对,玛莎。人真的会有被爱净化的感觉。”

说完他站起来,稍稍稳住身体,摇摇晃晃地走出大门,上了出租车。

“等等!”她高喊,抓起依然躺在砾石小径上的公文包。

但出租车已经沿着公路远去,奔向住宅区尽头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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