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弗尔·伊弗森前后摇晃身体,转动酒杯,杯中的马提尼酒已经见底。他看见宾客们三三两两地聚在白色的露台上和室内的客厅里。客厅跟宴会厅差不多大,按照一个不必在此居住的人的喜好布置。“不缺预算,只缺才华的装潢。”阿格妮特想必会这样评价。男士们都依照请柬上的要求着晚礼服。女士少得不成比例,不过都格外出众。她们美得令人目眩神迷,年轻得令人垂涎欲滴,人种也丰富多样。高叉连衣裙、赤裸的美背、深邃的乳沟。优雅而充满异国情调,原装引进。真正的美永远是稀缺的。就算客厅里有人牵着雪豹走过,伊弗尔·伊弗森也不会惊讶。

“看样子,奥斯陆的金融巨子都云集在这儿了。”

“来的只是不那么讲究的那些。”弗雷德里克·安斯加尔说着,整整领结,啜了口金汤力,“或是恰好在别墅度假的那些。”

你错了,伊弗尔·伊弗森心说。双子的生意伙伴一定会专程进城一趟。他们不敢不来。他扫了一眼钢琴旁那个大块头。那就是双子。他完全可以为苏联宣传画上的理想工人形象或维格朗公园里的雕塑充当模特。他浑身上下都是那么紧实,紧实而棱角分明:脑袋、胳膊、双手、小腿,莫不如此。他前额很高,下巴紧致,嘴唇丰满。正在跟他说话的那个人身形壮硕,身高在一米八以上,但跟双子站在一起却像个小矮人似的。伊弗尔对那人似乎有点印象。那人一只眼睛戴着眼罩。大概是某个上过报纸的大亨吧。

一名服务生端着托盘在房间里绕圈,伊弗森又从托盘上取来一杯马提尼。他知道自己不能再喝了,他已经醉了。但他才不在乎,他毕竟是个痛失爱妻的鳏夫嘛。话虽如此,他依然明白自己最不该碰的就是酒精,因为他在酒后没准会说出什么让自己后悔的话。

“你知道双子这名字是怎么来的吗?”

“知道,我听过那个故事。”弗雷德里克·安斯加尔说。

“我听说他兄弟是淹死的,不过纯属意外。”

“意外?意外在水桶里淹死?”

弗雷德里克笑了,目光追随着一位与他们擦身而过的黑皮肤美人。

“看哪,”伊弗尔说,“居然还有一位主教。真想知道他是怎么被双子拉下水的。”

“是啊,好一场聚会。据说他还控制了一位典狱长,这是真的吗?”

“我这么说吧,这只是冰山一角。”

“你是指警方也有人?”

伊弗尔没有回答。

“到什么级别?”

“你还年轻,弗雷德里克,你虽说被拉进来了,但陷得还不深,还来得及抽身。不过相信我,你知道得越多就越难摆脱。要是让我再选一次……”

“那桑尼·洛夫特斯呢?还有西蒙·凯法斯呢?会有人去摆平他们吗?”

“哦,会的。”伊弗尔说着,目光落在一个娇小玲珑的女孩身上,她独自坐在吧台边。泰国人?还是越南人?她是那么年轻,那么美丽,打扮得那么光鲜。那么训练有素。同时又是那么如履薄冰,脆弱无比。梅也是这样。他几乎有些同情西蒙·凯法斯了。他也被困在其中,身不由己。为了爱一个年轻女人而出卖自己的灵魂。他也会像伊弗尔一样,尝尽耻辱的滋味。至少伊弗尔希望西蒙还来得及品尝这滋味,在双子先西蒙一步采取必要手段之前。他的葬身之地会是厄斯特玛卡森林的一座湖吗?也许凯法斯和洛夫特斯会一人被沉入一座湖。

伊弗尔·伊弗森闭上眼睛,想着阿格妮特。他很想把马提尼酒杯摔到墙上,但他却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这里是挪威电信运营中心警务服务。”

“下午好,我是西蒙·凯法斯总督察。”

“我能从您的号码看出您的身份,还有您现在在于莱沃尔医院。”

“厉害。不过我想请你们帮忙追踪另一个号码。”

“您有搜查令吗?”

“这是紧急情况。”

“好的。我明天上报,到时候您得自己跟公诉人解释。您想追踪的姓名和号码是?”

“我只有号码。”

“您想查询什么内容?”

“这部手机所在的位置。”

“我们只能提供大致方位。如果手机不在使用中,我们的基站可能得花一点时间捕捉它的信号。每小时自动抓取一次。”

“我现在就给这个号码打电话,给你们制造信号。”

“这么说我们无须向机主隐瞒本次追踪?”

“我一小时前给这个号码打了好几次电话,对方到现在都没有任何反应。”

“好的。请告诉我号码,然后呼叫对方,我会向您反馈追踪结果。”

佩勒把出租车停在空荡的砾石车道上。在他左侧,绝美的景致沿斜坡铺展而下,汇入闪耀着月光的河流。一座窄桥架在砾石路和他们来时的大路之间。在他右侧,一片麦田正窃窃私语、摇簇摆荡,黑云争先恐后地掠过夜空,明朗的夏夜犹如一张底片。

再往前,他们的目的地就坐落在前方的树林中。那是一栋大宅,四周围绕白色的尖木栅栏。“我应该送你去急诊室包扎。”佩勒说。

“我没事。”少年说道,把一张大钞放在前排座椅中间,“谢谢你的手帕。”

佩勒抬起头,从后视镜里看他。那少年把手帕绑在额前,手帕已经被鲜血浸透。

“走吧。我免费送你。德拉门肯定有急诊室。”

“我应该明天就走了。”少年说着,抓紧那只红色运动包,“我走之前必须见这人一面。”

“这安全吗?你不是说他杀过人吗?”佩勒瞟了一眼车库,车库建在房子内部。有这么多地,却没建单独的车库。这房子的主人大概是美式建筑的拥趸。佩勒的奶奶以前住在一座村子里,那儿的挪威人都在美国住过,要么就是有亲戚在美国,总之村里那些痴迷第二故乡的人不仅住的是带门廊的房子、旗杆上挂的是星条旗、车库里停的是美国车,还装了110伏的电源,用来插自动点唱机、面包机和电冰箱,这些玩意要么是他们从得克萨斯买来的,要么是布鲁克林湾脊的某位祖辈留下来的。

“他今晚不会杀人。”少年说。

“就算不会,”佩勒问,“但你真的不想让我等你吗?回奥斯陆得开半小时呢,再叫一辆出租车会很费钱,因为它得空驶过来。我会把计价器暂停——”

“真的很感谢你,佩勒,不过你还是不在场的好,这对我俩都最好不过。懂我的意思吗?”

“不懂。”

“好。”

少年下了车,望着佩勒。司机耸耸肩,驾车离开;他从后视镜里望着少年的身影,听见砾石在车轮下隆隆作响。他看见少年站在那里,然后突然消失了,隐没在黑暗的丛林中。

佩勒停下车。一直盯着后视镜。那少年不见了,正像他妻子一样。

这让人特别难以接受。一个朝夕相处的人,生活中无处不在的人,居然转眼就能烟消云散,再也不出现在你面前。除非是在梦中,在美梦中。因为他做噩梦时从来不会梦见她,只会梦见道路和迎面而来的车灯。噩梦中的他,曾经前途无量的拉力赛车手佩勒·格兰纳吕德,根本来不及躲闪,怎么也做不出那个简单的闪避动作,避开那个醉驾逆行的司机。他没做出每天在赛车场上练习的动作,而是呆若木鸡。因为他知道,那个动作或许会夺走他唯一难以割舍的东西。不是他自己的生命,而是他亲人的生命:那两个人在他心中胜似生命。他刚刚把他们从医院接走,他们就是他未来的生活。就从这一刻开始。他当爸爸了。但只当了三天。醒来时,他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那家医院。他们起先只说他受了腿伤。这是个误会,当时换了班,接班的人不知道他的妻儿都已经死于车祸。结果他过了整整两个小时才得知真相。他对吗啡过敏,应该是先天性的,他只能躺在那里,日复一日地忍受剧烈的痛苦,呼喊着她的名字。但她就是不来。他熬过一小时又一小时,一天又一天,渐渐明白自己再也见不到她了。他继续呼喊她的名字,只为让它在耳边响起。他们甚至来不及给宝宝起个名字。佩勒突然发现,直到今晚,直到那少年把手放在他肩头那一刻,这痛苦才彻底平息。

佩勒看见白房子里有个男人的轮廓。那人坐在一扇宽大的落地窗前,窗户上没挂窗帘。客厅灯火通明,那人仿佛在展览自己,在等谁到来。

伊弗尔看见大块头向他和弗雷德里克走来,带着刚才在钢琴旁谈话的客人。

“他要找的是你,不是我。”弗雷德里克小声说了一句,溜掉了,他早就盯上了吧台前的某个俄罗斯尤物。

伊弗尔咽下一大口唾沫。他跟这个大块头合作有多少年了?他们同甘共苦,一起发财,偶尔也一起亏钱,比如在全球金融危机的震波微微撼动挪威海岸的时候。尽管如此,他依然会在大块头靠近时浑身发僵,几乎呆若木鸡。据说大块头仰卧推举能举起相当于自己体重的重量,而且是一口气举十下。不过他极具压迫感的外表只是一方面,要是你知道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音调中最细微的变化,甚至——或者说尤其是——你无意间的举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那又是另一回事了。当然,还包括你的动作、脸色和瞳孔的变化。

“嘿,伊弗尔。”那个低沉的声音隆隆响起,“你好吗?阿格妮特。那件事真是太可怕了,是这样吧?”

“是啊。”伊弗尔说着四下张望,寻找侍者。

“我想给你介绍一位朋友——你俩有个共同点,都丧妻不久……”

那个戴眼罩的人伸出一只手。

“……凶手还是同一个人。”大块头说。

“我是英韦·莫尔桑德,”那人自我介绍,捏捏伊弗尔的手,“节哀顺变。”

“你也是。”伊弗尔·伊弗森说。怪不得这人看着这么眼熟。他就是那个船主,那个脑袋被锯开的女人就是他妻子。英韦·莫尔桑德一度是警方的主要嫌疑人,直到他们在犯罪现场发现了一些DNA。桑尼·洛夫特斯的DNA。

“英韦家就在德拉门郊外。”大块头说,“今晚我们借用了他的房子。”

“哦?”

“伊弗尔,我们在那儿设了陷阱,要抓住杀阿格妮特的凶手。”

“双子说桑尼·洛夫特斯今晚很可能会去那儿取我的性命。”英韦·莫尔桑德笑笑,同时四下看看,不知在寻找什么,“我赌他不会。双子,能让你的侍者给我弄点比马提尼更带劲的酒吗?”

“这明显是桑尼·洛夫特斯的下一步棋。”大块头说,“好在他做事挺系统的,很好预测,所以我肯定会赢走你的钱。”大块头咧嘴大笑,露出小胡子底下那一排白牙,眼睛几乎被肉乎乎的脸挤成了一条缝。他把一只大手搭在船主肩上,“你最好还是别这么叫我,英韦。”

船主抬起头,嬉皮笑脸地望着他。“你是说双——啊啊啊。”他突然嘴巴大张,五官变得扭曲,固定成一副疑惑不解的怪异表情。伊弗尔看到大块头松开手,放开莫尔桑德的脖子,船主则弯腰咳嗽。

“这么说咱们在这件事上达成一致了,是这样吧?”大块头举起手,朝吧台打了个响指,“来点喝的。”

玛莎漫不经心地用勺子去舀云莓奶油布丁,毫不理会那些七嘴八舌的问题,它们正从餐桌的四面八方飞来。这人以前攻击过你吗?他是个危险分子吗?他是个住户,就是说你一定会再见到他啰,天啊!安德斯为保护她而打了人,对方要是报警怎么办?大家都知道瘾君子有多难捉摸。不过话说回来,他也可能是喝醉了,什么都不会记得。有位叔叔觉得他很像电视上那个被通缉的杀人犯。他叫什么名字——是外国人吗?玛莎,你怎么了,怎么一句话都不说?你怎么连这都不懂,她的工作要求保密。

“我在吃布丁。”玛莎说,“很好吃,你一定要尝尝。我一会儿还要再弄点。”

安德斯来到厨房,走到她身后。

“我都听见了。”他不快地说,“他说‘我爱你’,这就是我在伊拉中心走廊上碰见的那个人。跟你说话的那个。你们俩到底是怎么回事?”

“安德斯,别这样……”

“你跟他上床了吗?”

“住口!”

“他绝对心里有鬼。要是问心无愧,他肯定会拿枪指着我。他来这儿做什么——是来枪杀我的吗?我要打电话报警——”

“你想打电话告诉他们是你先动手打人、踢中对方头部的吗?”

“谁会告诉他们是我先动手的?你吗?或者那个出租车司机?”

“你。”他抓住她的胳膊,哈哈大笑,“是啊,你肯定会说的,不是吗?你会站在他那边,跟自己的未婚夫作对。你个该死的……”

她挣脱了。一只甜品盘落在地板上,摔得粉碎。餐厅骤然鸦雀无声。

玛莎大步走进大厅,抓起外套就走向门口。她稍停片刻,又转身走进餐厅。她抄起一把勺子,上面还沾着白色的云莓奶油布丁,她敲敲一只雾蒙蒙的玻璃杯。她抬起头,意识到刚才那个动作纯属多余,她已经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亲爱的朋友们,亲人们,”她说,“我想补充一下,安德斯说得对。我们应该等不到明年夏天了……”

西蒙骂了一声。他把车停在克瓦达突伦区中央,在研究这里的地图。挪威电信的警务服务说那只手机在这附近。桑尼·洛夫特斯给他发消息的手机。现在,西蒙知道那是一部一次性手机,注册在一个叫赫尔格·瑟伦森的人名下。这说得通,他之前用的就是这名狱警的身份证。

可是他会在哪儿呢?

地图上的坐标只覆盖了为数不多的几条街,但这些街道却是奥斯陆人口最稠密的街区。这里坐落着商店、写字楼、旅店、公寓。有人敲车窗,把西蒙吓了一跳。他抬起头,看见一个化浓妆、穿热裤的胖姑娘,乳房挤在某种胸衣里呼之欲出。他摇摇头,她做了个鬼脸,走了。西蒙差点忘了这是城里最热闹的红灯区,男人单独在这些街道上停车,难免要被当成嫖客。在车里口交,去俾斯麦旅店待十分钟,或是靠在阿克什胡斯堡垒的墙上将就一下。他以前就是这么做的。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在那个时候,他曾愿意花钱去买一点点可怜的身体接触,一句“我爱你”。后者还属于“特殊服务”,得额外花两百克朗。

他望着人行道上来往的行人,再次拨出那个电话,希望他们中有人会伸手去掏手机,暴露身份。他叹了口气,挂掉电话,看看表。至少手机还在这儿,所以桑尼应该没有挪窝,今晚不会出来干什么坏事。

既然如此,西蒙为什么感觉哪里不对?

博坐在这间陌生的客厅里,透过大全景窗向外眺望。他坐在一盏点亮的灯前,灯光投向窗外,这样外面的人就只能看到他的剪影,看不到他的面容。但愿桑尼·洛夫特斯不太熟悉英韦·莫尔桑德的身材。博想到西尔维斯特留在洛夫特斯家里放哨时,就是这样坐的。愚蠢又忠实的大嗓门好人西尔维斯特啊。那个该死的家伙把他杀了。至于到底怎么杀的,他们或许永远都不会知道。因为不会有审讯,博不能在刑讯逼供中报复他,细细品尝那种乐趣,像品尝散发着树脂味的松香希腊葡萄酒。有人接受不了这种酒,但博却觉得那就是童年的味道,能让他回想起泰伦多斯岛,回想起亲朋好友,回想起那条微微摇荡的小船,他会躺在船里,目不转睛地望着希腊永远湛蓝的天空,听着海浪和风的二重唱。他听见右侧传来咔嗒一声。

“一辆车停在路上,然后掉头走了。”

“有人下来吗?”博问。耳机、电缆和麦克风都很隐蔽,在逆光的情况下从外面看不出来。

“我们来不及看清,不过它开远了。可能是迷路了吧。”

“好。所有人各就各位。”

博理理身上的防弹背心。洛夫特斯不会有时间开枪,但他还是想确保万无一失。他在花园里安插了两个人,打算等洛夫特斯一走进大门或翻过栅栏就抓住他,他还安排了一个人站在房子没上锁的前门背后,等在走廊上。房子的其他入口全都关闭上锁。他们下午五点就来了,已是筋疲力尽,而夜幕才刚刚降临,但他头脑清醒,一直在想西尔维斯特的事,想着一定要让那个混蛋上钩,把他引到这儿来。今晚不行就明天,明晚也行。有时,博也觉得奇怪,那个大块头如此缺乏人性,怎么会对人性有这么深入的了解。怎么会对人的冲动、弱点和动力如此了如指掌,如此清楚他们会如何面对压力与恐惧,还有,他怎么能如此惊人——或者用大块头自己的话说,如此扫兴——地准确预测人们接下来会做什么,只要他摸透了他们的脾性、癖好和智力水平。可惜大块头已经下令对这少年格杀勿论,而不是把他关起来。这样死亡会来得很快,完全没有痛苦。

博听到一个动静,在椅子上变换了姿势。他还没转过身,就想到了一件事。他不像大块头那么厉害,没法预测这家伙接下来要做什么。他把西尔维斯特一个人留在黄房子里时就没能做到,现在依然做不到。

那少年头上绑着一块血淋淋的手帕,站在一扇侧门里,那扇门从客厅直接通向车库。

他们明明把车库锁了,他是怎么进来的?只可能是从后面进来的,从森林那侧。撬车库门肯定是聪明的瘾君子最重要的必备技能之一。但这并不是博现在最关心的问题。他现在关心的是,少年手里那东西不幸很像是一支乌兹冲锋枪,这种以色列出产的机枪射出九毫米鲁格弹的速度比一般的行刑队还快。

“你不是英韦·莫尔桑德。”桑尼·洛夫特斯说,“他在哪儿?”

“他在这儿。”博转头对着麦克风说。

“哪儿?”

“他在这儿。”博重复一遍,提高了音量,“在客厅。”

桑尼·洛夫特斯四下瞧瞧,然后举起冲锋枪,抠住扳机,向博走去。这枪的弹夹应该能容纳三十六发子弹。他停下来。难道他看见了耳机和麦克风的线?

“你在跟别人通话。”少年说着,及时退后一步,随后走廊门轰然洞开,斯坦举着手枪闯进来。博听见乌兹冲锋枪干脆的嗒嗒声,身后的窗玻璃哗啦啦地破碎。他伸手去掏自己那把鲁格手枪。带软垫的家具爆出白色的填充物,镶木地板碎片横飞。这家伙漫无目的地胡乱扫射。但这也无妨,乌兹冲锋枪的威力远远胜过两支手枪。博和斯坦就近躲在沙发背后。枪声突然停止。博仰躺在地,紧握着手枪,以防那家伙突然从沙发边缘冒出来。

“斯坦!”他大喊,“把他干掉!”

对方没有回答。

“斯坦!”

“你自己上吧!”斯坦躲在另一面墙边的沙发后大喊,“我的老天,那可是该死的乌兹冲锋枪啊!”

博的耳机里响起咝咝的电波声:“什么情况,头儿?”

就在这时,博听到一辆汽车发动的声音,引擎发出巨大的轰鸣。莫尔桑德去奥斯陆参加双子的聚会开的是他那辆气度不凡的1982年款奔驰280CE轿跑,但他妻子的代步车——一辆小巧可爱的本田思域——还留在这儿。莫尔桑德已经把她杀了,他妻子也不会再开着它四处转悠了,但钥匙肯定还插在点火开关上。这大概就是这里的乡下人对待妻子和汽车的方式——跟别人分享。他听见门外传来手下的声音。

“他想跑!”

“有人在开车库门。”

博听见了本田车挂挡的擦剐声。引擎熄火时发出嘎吱一声。这人是不会开车吗?他枪法很糟,还不会开车。

“抓住他!”

车子再次发动。

“听说他有一把乌兹……”

“怕乌兹还是双子,你们自己看着办!”

博爬起来,冲到破碎的窗前,正好看到汽车驶出车库。努贝和叶甫根尼已经等在院门口。努贝用他的贝雷塔手枪不停地射击,子弹一发接着一发。叶甫根尼把一把雷明顿870举到脸上,这把枪的枪管在弹夹处被削短,他扣动扳机时踉跄了一下。博看见汽车的挡风玻璃被炸碎了,但车子仍在加速,前保险杠正好撞在叶甫根尼的膝盖上,把他撞飞了,博看见他在空中翻了个筋斗,然后就被缺了挡风玻璃的思域车吞了进去,像一只被杀人鲸吞食的海豹。思域冲出大门,冲过一段栅栏,穿过砾石小径,冲入另一侧的麦田。它始终没有减速,一直往前开,挂着一挡,发出刺耳的摩擦声,在洒满月光的金色麦田中轧出一条路,转弯时画下一道巨大的圆弧,然后在远处重新驶上砾石小径。引擎响得更厉害了——司机显然没松油门就踩下了离合器。他挂上二挡,引擎又险些熄火,但很快恢复过来,车子沿着砾石路继续前进,很快就消失在黑暗中,因为司机没能打开车灯。

“上车!”博高喊,“咱们得在他进城之前抓住他!”

佩勒望着那辆本田的车尾,感到难以置信。他听见了枪响,也从后视镜中看到那辆车是怎样冲出大门、把白色栅栏撞得碎片纷飞的。他看见那辆车在种满高额补贴农作物的田地里碾轧了一圈,然后重新回到路上,继续向不知何处驶去。这少年开车不怎么熟练,这他可以确定,但在月光透过破碎的挡风玻璃照亮方向盘上那块血染的手帕时,佩勒松了口气。起码那少年还活着。

他听见房子里传来叫嚷声。

枪支上膛的声音响彻宁静的夏夜。

一辆汽车发动了。

佩勒不知道这些人是谁。那少年告诉他,房子里那人是个杀人凶手——不管是真是假。也许那人是个醉驾的司机,曾经撞死过人,但已经服刑期满、重获自由。其实佩勒也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在多年后又回到了这里,这些年来,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出租车的方向盘前度过。这就是那个地方,那个他可以选择做出反应还是僵住不动的地方。他可以选择改变行星运行的轨迹——或是什么也不改变。他又变回了当年那个年轻人,怎么也追不到心仪的女孩。他用手指摸索方向盘旁的照片。然后挂挡,尾随本田车行驶。他驶下山丘,驶上窄桥。他能看见一对车灯在山脊上划破黑暗。他踩下油门,让车子达到一定速度,然后略微向右转动方向盘,握住手刹,再向左猛地打轮,同时像教堂风琴手一样迅速而有节奏地点踩踏板。随着这招手刹漂移,车尾摆向他预想的方位。停下来时,车子不偏不倚地摆在桥的对角线上。佩勒对自己满意地点点头,看来他依然宝刀未老。接着他熄了火,挂上一挡,挪到副驾驶侧,下了车。他又检查了一遍,车子两端与桥的侧壁之间最多只有二十厘米的间隙。他轻按钥匙,锁上所有的门,向大路走去。他想着她,从刚才就一直想着她。她要是能看见该有多好,看见他走在路上。他几乎没有跛行,因为脚根并不怎么疼。也许医生是对的,也许他真该丢开拐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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